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的債務人進行償還債務嗎

導讀:
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可能債務人對他人也享有債權,但是又不積極行使債權,會影響到債權人的債權。實際上,乙公司也是債權人,丙醫院尚欠乙公司的貨款也已到期,但是乙公司怠于實行追討權。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因此,在本案中,乙公司可以直接找丙醫院行使債權,但是甲公司所行使的債權也只能是丙公司所欠甲公司的相應債務部分,而不能超出原債權的范圍。故債權人不能要求債務人的債務人償還債務。我國合同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那么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的債務人進行償還債務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可能債務人對他人也享有債權,但是又不積極行使債權,會影響到債權人的債權。實際上,乙公司也是債權人,丙醫院尚欠乙公司的貨款也已到期,但是乙公司怠于實行追討權。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因此,在本案中,乙公司可以直接找丙醫院行使債權,但是甲公司所行使的債權也只能是丙公司所欠甲公司的相應債務部分,而不能超出原債權的范圍。故債權人不能要求債務人的債務人償還債務。我國合同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關于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的債務人進行償還債務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雙方當事人存在著債權債務關系,債權人是可以要求債務人償還債務的。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可能債務人對他人也享有債權,但是又不積極行使債權,會影響到債權人的債權。那么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的債務人償還債務嗎?對于這個問題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解答。
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的債務人進行債務償還。
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因為這個問題相對比較拗口,所以,小編為大家舉一個簡單的例子,便于大家理解。
有甲、乙、丙三個公司,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了《買賣合同》,后由于乙公司經營不善,瀕臨破產,所以無法履行向甲公司付款的義務。
實際上,乙公司也是債權人,丙醫院尚欠乙公司的貨款也已到期,但是乙公司怠于實行追討權。在這樣的情況下,甲公司可否直接向丙醫院要債?
根據《合同法》第七十三條: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因此,在本案中,乙公司可以直接找丙醫院行使債權,但是甲公司所行使的債權也只能是丙公司所欠甲公司的相應債務部分,而不能超出原債權的范圍。
代位權需依照法律的規定的條件及程序行使,否則不僅不能獲得應得權利,反而要承擔法律責任,得不償失。
所以,通過上文的描述,我們知道了,甲公司只能向求乙公司行使債權,不能向乙公司的債務人丙公司行使債權。故債權人不能要求債務人的債務人償還債務。
債權人的代位追償權,就是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行使債務權利的權利。我國合同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
代位權的發生須具備以下條件:
1、債務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權利;
2、債務人享有對第三人的到期的債權;
3、債務人之間有合法的債權債務關系存在;
4、債務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權利的行為使其債權人的到期債權有不能實現的危險,債權人有保全債權的必要。
綜上所述就是對此問題的具體闡述,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