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申請債務人破產的條件

導讀: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法院賦予債權人以破產申請權,是由于債權人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有權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人,當債務人不履行義務時,除有法定或者約定的免責情形外,債權人可以請求法院強制債務人履行義務。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法院賦予債權人以破產申請權,是由于債權人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有權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人,當債務人不履行義務時,除有法定或者約定的免責情形外,債權人可以請求法院強制債務人履行義務。
可以申請企業破產的破產申請權人有哪些?
根據《企業破產法》第七條的規定,破產申請權人主要為債務人、債權人以及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情況下,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
此外,對于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特殊債務人的破產,《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款還特別規定,除前述破產申請權人有權申請金融機構破產外,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亦有權向人民法院提出對該金融機構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申請人提出企業破產申請的條件有哪些?
對于債務人自行提出破產申請的,根據《企業破產法》第二條第一款及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債務人提出破產申請的條件有兩個,一是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二是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
對于債權人提出破產申請的,根據《企業破產法》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是債權人提出債務人破產申請的條件,債權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時,只要證明債務人不能清償其到期債務即可。
什么情況下可以申請破產?
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具備破產原因有以下兩種:
(1)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
(2)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
《企業破產法》第二條的規定: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申請人申請企業破產應提交的資料有哪些?
對于債務人自行提出破產申請的,根據《企業破產法》第八條第一款、第三款的規定,債務人應當提交破產申請書、財產狀況說明、債務清冊、債權清冊、有關財務會計報告、職工安置預案以及職工工資的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等。
對于債權人提出破產申請的,根據《企業破產法》第八條第一款、《企業破產法解釋(一)》第六條的規定,只需提交破產申請書和有關證明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證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