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法定財產中的債權債務關系有哪幾種

導讀:
在夫妻法定財產中的債權和債務是需要共同承擔的,因為在我國的法律中也是規定了,在婚姻關系中雙方因為共同生活以及其他原因所欠下的債務都是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因為這些債務是因為夫妻共同使用所產生的,所以說在分擔債權和債務時也是會按照共同承擔的原則去處理,對于這些問題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具體解答。夫妻間在婚內打的借條,可以認定為對婚內財產的約定。對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夫妻一方舉債用于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而向其出借款項,不予法律保護;對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舉債后用于個人違法犯罪活動,舉債人就該債務主張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的,不予支持。那么夫妻法定財產中的債權債務關系有哪幾種。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夫妻法定財產中的債權和債務是需要共同承擔的,因為在我國的法律中也是規定了,在婚姻關系中雙方因為共同生活以及其他原因所欠下的債務都是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因為這些債務是因為夫妻共同使用所產生的,所以說在分擔債權和債務時也是會按照共同承擔的原則去處理,對于這些問題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具體解答。夫妻間在婚內打的借條,可以認定為對婚內財產的約定。對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夫妻一方舉債用于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而向其出借款項,不予法律保護;對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舉債后用于個人違法犯罪活動,舉債人就該債務主張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的,不予支持。關于夫妻法定財產中的債權債務關系有哪幾種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夫妻法定財產中的債權和債務是需要共同承擔的,因為在我國的法律中也是規定了,在婚姻關系中雙方因為共同生活以及其他原因所欠下的債務都是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因為這些債務是因為夫妻共同使用所產生的,所以說在分擔債權和債務時也是會按照共同承擔的原則去處理,對于這些問題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具體解答。
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無論是一方或雙方的經營收入,都歸夫妻共有,從事經營所欠的債務,也理應為共同債務;
其次,我們來分析一下法院生效判決書對夫妻共同債務的分割產生的效力問題。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書中對債務的負擔問題作出的處理,具有不可逆轉性,由于離婚案件的當事人,只能是夫妻雙方,債權人不是訴訟主體,所以這一處理是在債權人不參與的情況下做出的,無疑是只對原夫妻雙方之間產生約束力,對債權人來說不具有對抗效力。
一些法律學人稱:法院在司法實踐中,對夫妻分擔債務的這種債務承擔,并沒有征得債權人同意,系法院越權代替債權人處分債權,從而侵害了債權人的對債權的處分權。顯然,這一觀點是不正確的。
夫妻間的債權債務關系有哪幾種:
1、存在借款事實有效
若夫妻本身已經約定了夫妻財產分別所有制,或者夫妻有個人婚前財產,其中一方向另一方借錢,而出借的款項是屬于一方的個人財產,并出具借條,那么該借條參照一般自然人出借的借條,就是有效的。另一方需要跟進具體情況予以返還。
2、認定為對夫妻財產的處分有效
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雖然我國法律規定婚后財產屬夫妻共有,但是也規定了夫妻可以對婚后財產進行婚內約定,有約定的以約定為準。夫妻間在婚內打的借條,可以認定為對婚內財產的約定。因此,可以認定為婚內借條是有效的。
3、不存在借款事實無效
有借條,就需要存在借款事實。若并未實際發生過夫或妻一方將自己個人所有的款項出借給另一方的事實,那么借條可能會被認定為無效。
對于主張婚內借條有效的一方,需要提供出借了個人所有的款項給另一方的證明,以及該款項的來源等證明證據。對于主張婚內借條無效的一方,應該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該借條是威脅或者強迫的情況下出具的等證明證據。
對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夫妻一方舉債用于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而向其出借款項,不予法律保護;對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舉債后用于個人違法犯罪活動,舉債人就該債務主張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的,不予支持。
在實踐中,婚內借條一般都會被法院作為有效證據采信,除非存在相反的證據。出具借條一方當事人對存在相反情形負有舉證責任,如舉證不力則承擔不利法律后果。
綜上所述就是對此問題的具體解答,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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