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中止與訴訟時效中斷是一樣的嗎?

導讀:
訴訟時效中止有以下條件:1.訴訟時效的中止必須是因法定事由而發生。而中止的時間過程則不計入時效期間,為此,民法把時效中止視為訴訟時效完成的暫時性阻礙。訴訟時效中斷與訴訟時效中止發生的事由、時間、法律效果都是不同的,它們是兩項獨立的時效制度,不應混為一談。那么訴訟時效中止與訴訟時效中斷是一樣的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訴訟時效中止有以下條件:1.訴訟時效的中止必須是因法定事由而發生。而中止的時間過程則不計入時效期間,為此,民法把時效中止視為訴訟時效完成的暫時性阻礙。訴訟時效中斷與訴訟時效中止發生的事由、時間、法律效果都是不同的,它們是兩項獨立的時效制度,不應混為一談。關于訴訟時效中止與訴訟時效中斷是一樣的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要向人民法院主張自己的請求權,是需要在法定的訴訟時效內提起的,否則可能會喪失勝訴權。訴訟時效是需要及時主張的,并且會因為自己的行為發生中止或者中斷的法律效果。那么,訴訟時效中止與訴訟時效中斷是一樣的嗎?下面請看詳細介紹:
一、訴訟時效的中斷
訴訟時效的中斷是指在訴訟時效期間進行中,因發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經經過的時效期間統歸無效,待時效中斷的事由消除后,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起算。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有以下三種1.權利人提起訴訟2.權利人在訴訟外向義務人提出權利要3.義務人向權利人表示同意履行義務。
二、訴訟時效的中止
訴訟時效的中止是指在訴訟時效進行中,因一定的法定事由產生而使權利人無法行使請求權,暫停計算訴訟時效期間。《民法通則》139條規定:在訴訟時效進行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因不可抗拒力或其它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訴訟時效中止有以下條件:
1.訴訟時效的中止必須是因法定事由而發生。這些法定事由包括兩大類: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軍事行動等,都是當事人無法預見和克服的客觀情況;二是其他阻礙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情況。
2.法定事由發生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始產生中止訴訟時效的效力。
3.訴訟時效中止之前已經經過的期間與中止時效的事由消失之后繼續進行的期間合并計算。而中止的時間過程則不計入時效期間,為此,民法把時效中止視為訴訟時效完成的暫時性阻礙。
法律效果不同。訴訟時效中斷是使已經過的時效期間喪失效力,從中斷之時起,重新計算訴訟時效期間。中止則只是使時效期間暫停計算,中止事由消除后繼續計算時效期間。訴訟時效中斷與訴訟時效中止發生的事由、時間、法律效果都是不同的,它們是兩項獨立的時效制度,不應混為一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