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上的擔保人是否有還錢的責任?

導讀:
可是,大家是否知道如果借款人逾期未還款,而你作為擔保人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第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擔保人通常收到致給借款人的催債副本。若數年后,借款人欲增加借款額,他必須作出新借貸申請,至少也須獲得擔保人書面同意擔保新貸款。那么借條上的擔保人是否有還錢的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可是,大家是否知道如果借款人逾期未還款,而你作為擔保人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第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擔保人通常收到致給借款人的催債副本。若數年后,借款人欲增加借款額,他必須作出新借貸申請,至少也須獲得擔保人書面同意擔保新貸款。關于借條上的擔保人是否有還錢的責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生活中,我們會常常遇到這樣的事情:xxx我要到銀行去借款,可是他們需要擔保人,你可以幫我去擔保一下嗎?一般情況下,大家都會覺得無所謂,又不是什么大事,就答應了。可是,大家是否知道如果借款人逾期未還款,而你作為擔保人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第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擔保人的權利
根椐中央銀行指南,擔保人有下列權利:
1、可持有一份擔保合約及其他有關證件*
2、只要借款人同意,可獲知向金融機構借貸款額。
3、可控告借款人,如需為前者償還欠金融公司之債務。擔保人通常收到致給借款人的催債副本。
4、可限定只擔保一項特定借貸。若數年后,借款人欲增加借款額,他必須作出新借貸申請,至少也須獲得擔保人書面同意擔保新貸款。
5、除非借款人違約沒攤還借款,金融機構才可向擔保人追債。
6、金融機構必須將還債要求信送達擔保人后才可向后者追債。
最新資訊(《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條【保證合同定義】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七條【一般保證人先訴抗辯權】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