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先合同義務要承擔什么責任

導讀:
先合同義務,又稱前合同義務和契約義務,是指要約生效后,合同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按照誠實信用原則應當承擔的通知、合作、保護和保密等附帶契約義務合同生效前。對當事人間信用的一種確認和保護是先合同義務的內在意義。先合同義務并非自始確定,而是隨著合同關系的發展逐漸產生的。該義務是針對所要訂立及已經訂立的合同,其目的在于促進合同的成立與生效,對合同的類型不產生影響。違反先合同義務要承擔什么責任違反先合同義務的法律后果是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該民事責任又叫締約過失責任,是指締約人因故意或過失違反先合同義務,造成締約相對人損害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那么違反先合同義務要承擔什么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先合同義務,又稱前合同義務和契約義務,是指要約生效后,合同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按照誠實信用原則應當承擔的通知、合作、保護和保密等附帶契約義務合同生效前。對當事人間信用的一種確認和保護是先合同義務的內在意義。先合同義務并非自始確定,而是隨著合同關系的發展逐漸產生的。該義務是針對所要訂立及已經訂立的合同,其目的在于促進合同的成立與生效,對合同的類型不產生影響。違反先合同義務要承擔什么責任違反先合同義務的法律后果是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該民事責任又叫締約過失責任,是指締約人因故意或過失違反先合同義務,造成締約相對人損害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關于違反先合同義務要承擔什么責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先合同義務,又稱前合同義務和契約義務,是指要約生效后,合同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按照誠實信用原則應當承擔的通知、合作、保護和保密等附帶契約義務合同生效前。那么違反先合同義務的責任是什么呢?對此很多人不清楚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解答。
什么是先合同義務
先合同義務就是指在訂立合同過程中,合同成立之前所發生的,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各自承擔的法律義務。它是建立在民法誠實信用、公平原則基礎上的一項法律義務,是誠實信用、公平原則的具體化。我國合同法第四十二、三條規定它主要的主要內容包括合同當事人之間的互相保護、通知、保密、協作及詐欺禁止等義務。
對當事人間信用的一種確認和保護是先合同義務的內在意義。在合同尚未生效前,雙方當事人間還沒有約束關系,因此善意當事人向對方付出的信用完全靠對方的信用來維持。如果一方存在惡意,違反信用,則將使善意的另一方遭受損失。
這種惡意對信用的違反違背了民法誠實信用原則。因為誠實信用原則要求人們在市場活動中講究信用、恪守承諾、誠實不欺,在不損害他人利益和社會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正是因為誠實信用原則才使傳統的合同義務得以擴大。使當事人在就合同談判時就承擔法律所要求的誠實信用義務。
先合同義務并非自始確定,而是隨著合同關系的發展逐漸產生的。該義務是針對所要訂立及已經訂立的合同,其目的在于促進合同的成立與生效,對合同的類型不產生影響。締約當事人之間說明、告知、協助、照顧、保密、保護等義務都不具備給付的性質,它們的存在是為了促進債權債務關系的發生。
違反先合同義務要承擔什么責任
違反先合同義務的法律后果是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該民事責任又叫締約過失責任,是指締約人因故意或過失違反先合同義務,造成締約相對人損害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締約過失容易造成兩種后果:
一是因締約人的過失導致合同不能成立,而且使相對人因此而受到損害,這主要是指假借訂立合同惡意磋商的情況;
二是因締約人的過失導致合同雖然成立了,但屬無效合同或應被撤銷的合同,從而使相對人受到損害。無論是哪種后果,都要在締約人之間產生損害賠償責任,即締約過失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