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租賃合同 責任方需賠付違約金

導讀:
《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租賃期限自2008年2月15日至2012年2月15日,年租金220萬元,按季度支付。采暖費由A公司承擔,合同同時約定,若A公司拖欠房租累計一個月以上,B公司有權解除合同,違約方向無過錯方支付未繳納租金的20%作為違約賠償金。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那么違反租賃合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租賃期限自2008年2月15日至2012年2月15日,年租金220萬元,按季度支付。采暖費由A公司承擔,合同同時約定,若A公司拖欠房租累計一個月以上,B公司有權解除合同,違約方向無過錯方支付未繳納租金的20%作為違約賠償金。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關于違反租賃合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文章導航】
一、案例介紹
二、律師分析
三、法院判決
四、相關法律
正文:
【案情簡介】
A公司為經營商場,承租了本市B公司經營性用房共計3700平方米。《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租賃期限自2008年2月15日至2012年2月15日,年租金220萬元,按季度支付。采暖費由A公司承擔,合同同時約定,若A公司拖欠房租累計一個月以上,B公司有權解除合同,違約方向無過錯方支付未繳納租金的20%作為違約賠償金。
合同簽訂后,B公司依照合同約定向A公司交付了房屋。起初,A公司經營較為正常,且按時繳納租金及各項費用。但是,自2008年10月15日開始,由于A公司經營不善,導致沒有繼續支付租金的能力。
2009年3月31日,B公司一紙訴狀將A公司訴至天津市南開區人民法院,要求A公司支付租金、違約金、物業費、供熱費等。2011年初,B公司增加訴訟請求,要求A公司支付房屋租金385萬元,違約金77萬元,采暖費26萬元,物業費5萬元,墊付費47萬元。
【律師分析】
楊超律師在庭審中提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天津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等法律規定,雙方簽訂的合同應當依法解除;依照《房屋租賃合同》及相關法律規定,A公司應當向B公司支付房屋租金385萬元,違約金77萬元,采暖費26萬元,物業費5萬元,墊付費47萬元。針對以上請求,楊超律師提供了相關證據予以證實。
【法院判決】
2011年6月20日,天津市南開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決
一、解除A公司與B公司的房屋租賃合同
二、本判決生效后15日內,A公司向B公司支付房屋租金385萬元、違約金10萬元、采暖費26萬元、物業費5萬元、墊付費47萬元。[page]
【文章導航】
一、案例介紹
二、律師分析
三、法院判決
四、相關法律
【相關法律】
《合同法》
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第五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
第六十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九十三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七條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一十四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