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不予離婚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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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不予離婚的情況1、判決不準離婚的根本依據法院經過審理認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這是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最根本的理由。現實中軍人配偶單獨提出離婚幾乎不可能達到解除婚姻關系的目的。那么法院判決不予離婚的情況。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法院判決不予離婚的情況1、判決不準離婚的根本依據法院經過審理認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這是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最根本的理由。現實中軍人配偶單獨提出離婚幾乎不可能達到解除婚姻關系的目的。關于法院判決不予離婚的情況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法院判決不予離婚的情況
1、判決不準離婚的根本依據
法院經過審理認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這是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最根本的理由。在認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過程中法官會考慮婚姻基礎、婚后感情以及有無和好可能等因素。
2、起訴離婚理由不充分
這是現實中法院判決不準離婚時遇到最多的種情形。很多當事人甚至律師在書寫起訴狀時為了簡潔言兩語籠統的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或“無法共同生活”沒有或者無法提供證據也沒有說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及現狀。
3、沒有法定離婚理由亦無證據證實夫妻感情破裂
與第種情形相比這種情形下當事人起訴時以及庭審中所作的工作是完備的但是沒有法定離婚理由又沒有證據證實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法院推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
4、夫妻感情雖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堅決要求離婚
出現這種情形完全是由于原告自己態度的轉變造出的后果。因為很多當事人在開庭的時候變得猶豫不決這種由于正好是法官推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依據。
5、軍人配偶要求離婚軍人不同意
這是對軍婚的特殊保護措施。只要軍人方不同意離婚軍人配偶很難離婚除非軍人方有重大過錯。現實中軍人配偶單獨提出離婚幾乎不可能達到解除婚姻關系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