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擔保內容與主合同不符是否有效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四條保證人與債權人可以就單個主合同分別訂立保證合同,也可以協議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就一定期間連續發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項商品交易合同訂立一個保證合同。這是為了保障債權人的權益。但同時,如擔保人因無效擔保合同向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債務人追償,或者在承擔賠償責任的范圍內,要求有過錯的反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通常來說,在合同規定的擔保期間,擔保人和借款人的連帶關系都是存在的,如果是貸款合同上擔保規定的擔保期限到期,那么擔保關系在到期后就自動解除。那么延期擔保內容與主合同不符是否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四條保證人與債權人可以就單個主合同分別訂立保證合同,也可以協議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就一定期間連續發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項商品交易合同訂立一個保證合同。這是為了保障債權人的權益。但同時,如擔保人因無效擔保合同向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債務人追償,或者在承擔賠償責任的范圍內,要求有過錯的反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通常來說,在合同規定的擔保期間,擔保人和借款人的連帶關系都是存在的,如果是貸款合同上擔保規定的擔保期限到期,那么擔保關系在到期后就自動解除。關于延期擔保內容與主合同不符是否有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延期擔保內容與主合同不符是否有效
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四條
保證人與債權人可以就單個主合同分別訂立保證合同,也可以協議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就一定期間連續發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項商品交易合同訂立一個保證合同。
這一條就是不以擔保人過錯為前提的,也就是主合同有效,作為從合同的擔保合同無效,只要債權人沒有過錯,那么擔保人和債務人就需要承擔連帶責任。這是為了保障債權人的權益。但同時,如擔保人因無效擔保合同向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債務人追償,或者在承擔賠償責任的范圍內,要求有過錯的反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
二、擔保人取消擔保怎么辦理
在為他人擔保的時候,擔保人和借款人也是一種關系,擔保人有連帶責任,當借款人把貸款還清之后,擔保人就不需要承擔責任了。
如果借款人沒有還清貸款,要看擔保人簽訂的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如果是一般保證則要到借款人確實不能償還之時才能要求擔保人代為還款;如果是連帶責任保證,則貸款機構可以直接在貸款逾期后要求擔保人代還借款,在擔保人代為償還借款后,可以取得代位追償權,取得后可以要求借款人償還自己的代償債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