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的任意履行行為能撤銷嗎

導讀:
債務人的任意履行行為能撤銷嗎法律沒有明確規定,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分析1、債務人的行為與債權平等原則相悖。設立撤銷權的目的在于保全債務人的責任能力,從而保障債權不因債務人不當處分財產的行為而難以實現。實踐中,債務人任意履行行為所指向的債權是否真實,往往很難確認,不能完全排除債務人借履行債務之名行轉移財產之實。債務人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法院雖可作出處罰,但如果不能撤銷其任意履行行為,判決書所確認的債權仍會落空,判決的效力將因此而被虛化,并會造成當事人對法院司法行為的不信任。那么債務人的任意履行行為能撤銷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人的任意履行行為能撤銷嗎法律沒有明確規定,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分析1、債務人的行為與債權平等原則相悖。設立撤銷權的目的在于保全債務人的責任能力,從而保障債權不因債務人不當處分財產的行為而難以實現。實踐中,債務人任意履行行為所指向的債權是否真實,往往很難確認,不能完全排除債務人借履行債務之名行轉移財產之實。債務人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法院雖可作出處罰,但如果不能撤銷其任意履行行為,判決書所確認的債權仍會落空,判決的效力將因此而被虛化,并會造成當事人對法院司法行為的不信任。關于債務人的任意履行行為能撤銷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人的任意履行行為能撤銷嗎
法律沒有明確規定,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分析
1、債務人的行為與債權平等原則相悖。所謂債權平等,即同一債務人存在數個到期債權,且多個債權人均向債務人主張權利時,除享有法定優先權外,其效力一律平等,沒有優劣之分,債務人應以其全部財產作為所有債權的一般擔保。
這一原則在民法、中都有體現。債務人錢某在其責任能力不足的情況下,憑自己的意愿向不享有優先權的他人作足額清償,并使得其他債權人無法受償。這種行為非但與債權平等原則相違,而且若在實踐中得不到糾正,有可能大量出現債務人只向有特定關系的債權人清償債務,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情況,引發道德風險,破壞交易安全。
2、撤銷債務人的行為符合立法本意。設立撤銷權的目的在于保全債務人的責任能力,從而保障債權不因債務人不當處分財產的行為而難以實現。
3、撤銷債務人行為符合利益平衡原則。目前,我國個人破產的法律制度尚未確立,但是,破產制度所蘊含的平等保護原則,在時下債務人履行能力嚴重不足的情形下,亦有遵循的必要。當債務人的責任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時,若仍然允許債務人任意處分其財產,必然造成債權人之間利益的失衡。撤銷債務人的任意履行行為,可以保證各債權人通過參與法院主持下的分配程序,按比例受償債權,這樣既能實現了債權人利益的相對平衡,又不會影響債權人對債務人的余債受償權。
4、可以強化誠實信用原則。隨著社會法治化水平的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和用法能力也在不斷增強,但是從消極方面而言,少數當事人缺失誠信、規避法律的行為也在增加,這種現象不利于法律的成長和社會的進步。
實踐中,債務人任意履行行為所指向的債權是否真實,往往很難確認,不能完全排除債務人借履行債務之名行轉移財產之實。因此,從法律的價值層面考慮,與其無法防范惡意避法的逃債行為,不如由法律規定禁止任意履行,將債務的全部責任財產平均分配至所有債權人,以此來強化誠實信用的法律原則。
5、行使撤銷權有利于維護法院的司法權威。債務人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法院雖可作出處罰,但如果不能撤銷其任意履行行為,判決書所確認的債權仍會落空,判決的效力將因此而被虛化,并會造成當事人對法院司法行為的不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