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撤銷債務人離婚協議財產惡意轉移行為可以嗎

導讀:
對于債務人,債務人的行為一經被撤銷,視為自始無效。對于受益人,已受領債務人的財產的,應當返還之。原物不能返還的,應當折價返還其利益。因此行使撤銷權的債權人不得從受領的給付物中優先受償。如該債權人依強制執行程序請求受償時,全體債權人得申請參與按比例分配。那么債權人撤銷債務人離婚協議財產惡意轉移行為可以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于債務人,債務人的行為一經被撤銷,視為自始無效。對于受益人,已受領債務人的財產的,應當返還之。原物不能返還的,應當折價返還其利益。因此行使撤銷權的債權人不得從受領的給付物中優先受償。如該債權人依強制執行程序請求受償時,全體債權人得申請參與按比例分配。關于債權人撤銷債務人離婚協議財產惡意轉移行為可以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債權人撤銷債務人轉移離婚財產行為可以嗎
1、債權人撤銷債務人惡意轉移離婚財產的行為是可以的。
2、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條【無償處分時的債權人撤銷權行使】
債務人以放棄其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權益,或者惡意延長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二、債權人撤銷權行使效力是怎樣的
1、債權人撤銷權的行使,其撤銷的效力依判決撤銷而發生效力。其效力及于債務人、受益人及債權人。對于債務人,債務人的行為一經被撤銷,視為自始無效。例如,為財產贈與的,視為未贈與;為放棄債權的,視為未放棄。對于受益人,已受領債務人的財產的,應當返還之。原物不能返還的,應當折價返還其利益。受益人已向債務人支付對價的,得向債務人主張返還不當得利。
2、對于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債權人得請求受益人將所得利益返還給債務人,也得請求直接返還給自己。但是撤銷權的行使,其效力及于全體債權人。由受益人返還的財產為債務人的所有債權的一般擔保。因此行使撤銷權的債權人不得從受領的給付物中優先受償。如該債權人依強制執行程序請求受償時,全體債權人得申請參與按比例分配。但若行使撤銷權的債權人的債權與返還的財產發生抵銷狀態時,債權人得依抵銷方式受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