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保證擔保的責任范圍是什么

導讀:
全部保證擔保的責任范圍是什么保證擔保的范圍就是指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請求保證人代為履行或負連帶責任以及申請法院予以強制執行的范圍。在保證合同設有具體的約定的情形下,保證所擔保的債權與主債權的范圍是一致的。利息有法定和約定兩種,凡是因主債權所生的利息,不管是法定的還是約定的,均應列為保證擔保的對象。只有保證人與債權人在明確的特別約定承擔補償性責任時,保證人所承擔的法律責任范圍才限于保證人與債權人之間明確約定的保證擔保責任。那么全部保證擔保的責任范圍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全部保證擔保的責任范圍是什么保證擔保的范圍就是指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請求保證人代為履行或負連帶責任以及申請法院予以強制執行的范圍。在保證合同設有具體的約定的情形下,保證所擔保的債權與主債權的范圍是一致的。利息有法定和約定兩種,凡是因主債權所生的利息,不管是法定的還是約定的,均應列為保證擔保的對象。只有保證人與債權人在明確的特別約定承擔補償性責任時,保證人所承擔的法律責任范圍才限于保證人與債權人之間明確約定的保證擔保責任。關于全部保證擔保的責任范圍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全部保證擔保的責任范圍是什么
保證擔保的范圍就是指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請求保證人代為履行或負連帶責任以及申請法院予以強制執行的范圍。
在保證合同設有具體的約定的情形下,保證所擔保的債權與主債權的范圍是一致的。有約定的,則從約定,此為確定保證之范圍的基本原則。
保證擔保的責任范圍分為全部和部分兩種。
(一)全部的保證擔保責任范圍
全部的保證擔保責任范圍完全與債成立時確定的債務人之責任范圍一致。
包括如下內容:
1、主債權的全部。
在保證合同中,如無具體的專門約定,應認為是擔保主債權全部。
2、利息。
利息有法定和約定兩種,凡是因主債權所生的利息,不管是法定的還是約定的,均應列為保證擔保的對象。法定利息,如遲延履行所生之利息(遲延利息),本來就是由主債權派生的,應屬保證之列無疑;而約定利息及當事人另外約定的,雖也是從屬于主債權的,但要適用前述限制性作法,亦只有在事先成立保證合同時直接約定的,方可計入保證擔保的債權范圍。當然,如約定利息顯失公平或法律有專門限定的,則應作適當調整或依法定。
3、違約金。
必須是就主債權所應付的違約金,才能予以保證擔保。違約金雖說具有從屬性,但有一定的獨立性,需在主債權之外另定違約金合同或者另立獨立的條款,因此,在適用保證時,與約定利息一樣,采取限制性作法,也就是對于違約金的保證,應以保證合同與主債成立的同時約定為限。
4、損害賠償。
由主債而生的損害賠償之債,應當予以保證,在這種情況下,不論損害賠償之債的發生是因為債務不履行還是遲延履行,只要歸結到債務人頭上的,保證人就有代為賠償或連帶賠償責任的義務。
5、其他從屬于主債權的負擔。
如代理費用、公證費用、訴訟費用等原則上都是債權生出的負擔,當列于保證范圍之內。
(二)部分保證擔保責任范圍
部分保證擔保責任范圍,則是由保證人與債權人具體商定,只就全部保證擔保責任中的某一部分代債務人履行債務承擔法律責任。由于我國保證人所承擔的保證擔保的法律責任原則上是連帶責任,即與債務人連帶地承擔履行債務或賠償損失的責任(連帶責任是指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當事人對其共同債務全部承擔或部分承擔,并能因此引起其內部債務關系的一種民事責任),因而其法律責任范圍也就原則上是全部保證擔保責任。只有保證人與債權人在明確的特別約定承擔補償性責任時,保證人所承擔的法律責任范圍才限于保證人與債權人之間明確約定的保證擔保責任。保證范圍不明確的,推定保證人對全部主債務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擔保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1、簽訂抵押合同的抵押人與不動產權利人應一致。特別注意抵押財產是否是共有,如果是共有的,則抵押合同也要由共有人簽字同意,以確保抵押合同合法有效;
2、抵押人如果是公司法人的,應要求公司法人提供公司章程,如果章程規定對外擔保需要經股東會決議或特別決議,則要讓公司提供相應的股東會決議。以免其他股東對抵押的效力提出質疑;
3、應為抵押物辦理財產保險,受益人為抵押權人,保險單交抵押權人保存,防止抵押財產意外毀損而蒙受損失;
4、辦理抵押的登記、保險費用應明確約定由誰承擔;
5、約定抵押權人處分抵押財產的方式及抵押人的協助義務,以及注銷抵押權時抵押權人應予協助的義務;
6、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清償所擔保的債務,抵押人是否仍需要承擔補足責任要明確;
7、約定抵押人保證所提供的抵押財產不存在未披露的共有及存在爭議情況,如果因前述情況而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