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理以公司房產私自擔保所得歸哪個所有

導讀:
經理以公司房產私自擔保所得歸哪個所有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分析。相關法律依據可參照公司法:《公司法》第十六條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第一百五十條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那么經理以公司房產私自擔保所得歸哪個所有。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經理以公司房產私自擔保所得歸哪個所有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分析。相關法律依據可參照公司法:《公司法》第十六條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第一百五十條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關于經理以公司房產私自擔保所得歸哪個所有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經理以公司房產私自擔保所得歸哪個所有
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分析。
相關法律依據可參照公司法:
《公司法》第十六條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挪用公司資金;
(二)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三)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四)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五)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于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六)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
第一百五十條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第一百五十三條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