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債權人能否免除連帶責任

導讀:
債權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免除債務可能損害第三人利益的不得免除。部分連帶債務人的債務被債權人免除的,在該連帶債務人應當承擔的份額范圍內,其他債務人對債權人的債務消滅。債權人對部分連帶債務人的給付受領遲延的,對其他連帶債務人發生效力。免除債務表明債權人放棄債權,不再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因此,債務人不必對免除為相應的對價。那么民法典債權人能否免除連帶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免除債務可能損害第三人利益的不得免除。部分連帶債務人的債務被債權人免除的,在該連帶債務人應當承擔的份額范圍內,其他債務人對債權人的債務消滅。債權人對部分連帶債務人的給付受領遲延的,對其他連帶債務人發生效力。免除債務表明債權人放棄債權,不再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因此,債務人不必對免除為相應的對價。關于民法典債權人能否免除連帶責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債權人能否免除連帶責任
債權人可以免除部分債務人的責任,這是債權人的權利,可以自由處分。債權人免除債務,指債權人放棄自己的債權,從而消滅合同關系及其他債的關系。債權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免除債務可能損害第三人利益的不得免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二十條【連帶債務涉他效力】部分連帶債務人履行、抵銷債務或者提存標的物的,其他債務人對債權人的債務在相應范圍內消滅;該債務人可以依據前條規定向其他債務人追償。
部分連帶債務人的債務被債權人免除的,在該連帶債務人應當承擔的份額范圍內,其他債務人對債權人的債務消滅。
部分連帶債務人的債務與債權人的債權同歸于一人的,在扣除該債務人應當承擔的份額后,債權人對其他債務人的債權繼續存在。
債權人對部分連帶債務人的給付受領遲延的,對其他連帶債務人發生效力。
第五百五十七條【債權債務終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債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履行;
(二)債務相互抵銷;
(三)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四)債權人免除債務;
(五)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六)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該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
第五百七十五條【債務免除】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者全部債務的,債權債務部分或者全部終止,但是債務人在合理期限內拒絕的除外。
二、債權人免除債務具有哪些特征
1、免除是無因行為。債權人免除債務不論是為了贈與、和解,還是別的什么原因,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響免除的效力。
2、免除為無償行為。免除債務表明債權人放棄債權,不再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因此,債務人不必對免除為相應的對價。
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債務不必有特定形式,口頭、書面,明示、默示都無不可。
4、免除是處分債權的行為。作為免除意思表示的債權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免除行為除非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則不發生法律效力。
5、免除可以附條件或者附期限。
6、債權人可以免除債務的部分,也可以免除債務的全部。
7、免除應當通知債務人或者債務人的代理人,向第三人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發生法律效力。免除為放棄債權的行為,向債務人或者債務人的代理人表示后,即產生債務消滅的法律效果,因此,債權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免除債務可能損害第三人利益的不得免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