瑕疵擔保責任是什么

導讀:
瑕疵擔保責任是什么瑕疵擔保責任又稱“擔保責任”。瑕疵擔保責任是一種法定責任,而非由當事人約定;但一般為非強制性規定。當事人可以特別的約定免除或限制法定擔保責任,也可以特別的約定加重法定擔保責任,但如債務人明知有瑕疵而故意不告知對方,并為免除責任的約定,則其約定應當無效。瑕疵擔保責任可分為權利瑕疵擔保責任和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兩種。第六百六十二條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不承擔責任。第七百四十七條租賃物不符合約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那么瑕疵擔保責任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瑕疵擔保責任是什么瑕疵擔保責任又稱“擔保責任”。瑕疵擔保責任是一種法定責任,而非由當事人約定;但一般為非強制性規定。當事人可以特別的約定免除或限制法定擔保責任,也可以特別的約定加重法定擔保責任,但如債務人明知有瑕疵而故意不告知對方,并為免除責任的約定,則其約定應當無效。瑕疵擔保責任可分為權利瑕疵擔保責任和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兩種。第六百六十二條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不承擔責任。第七百四十七條租賃物不符合約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關于瑕疵擔保責任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瑕疵擔保責任是什么
瑕疵擔保責任又稱“擔保責任”。依法律規定,在交易活動中當事人一方移轉財產(或權利)給另一方時,應擔保該財產(或權利)無瑕疵,若移轉的財產(或權利)有瑕疵,則應向對方當事人承擔相當的責任。一般為有償合同的當事人(如出賣人、出租人、承攬人、寄存人等)承擔的責任。瑕疵擔保責任是一種法定責任,而非由當事人約定;但一般為非強制性規定。當事人可以特別的約定免除或限制法定擔保責任,也可以特別的約定加重法定擔保責任,但如債務人明知有瑕疵而故意不告知對方,并為免除責任的約定,則其約定應當無效。瑕疵擔保責任可分為權利瑕疵擔保責任和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兩種。前者為擔保移轉的標的物上的權利無瑕疵的責任,后者為擔保標的物質量上無瑕疵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
第六百一十七條【質量瑕疵擔保責任】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買受人可以依據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條至第五百八十四條的規定請求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百六十二條【贈與人瑕疵擔保責任】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不承擔責任。附義務的贈與,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在附義務的限度內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責任。
贈與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證無瑕疵,造成受贈人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二十三條【出租人權利瑕疵擔保責任】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對租賃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請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張權利的,承租人應當及時通知出租人。
第七百四十七條【租賃物質量瑕疵擔保責任】租賃物不符合約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但是,承租人依賴出租人的技能確定租賃物或者出租人干預選擇租賃物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