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人應當何時主張債權

導讀:
出借人應當何時主張債權根據借款形式的不同,借款合同有不同的訴訟時效。借條中沒有注明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適用20年的最長期限,即自借款之日起20年內債權都能得到法律保護,期間出借人主張的,訴訟時效中斷,適用普通訴訟時效(兩年)的規定。期間出借人主張債權可導致訴訟時效的中斷,并從最后主張之日起重新計算。因此,超過雙方約定期限借款人仍未歸還的,出借人應及時催收,提醒借款人在約定期限內盡快還款。無因管理的含義是指,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管理和服務的,提供管理和服務的一方有權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費用。那么出借人應當何時主張債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出借人應當何時主張債權根據借款形式的不同,借款合同有不同的訴訟時效。借條中沒有注明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適用20年的最長期限,即自借款之日起20年內債權都能得到法律保護,期間出借人主張的,訴訟時效中斷,適用普通訴訟時效(兩年)的規定。期間出借人主張債權可導致訴訟時效的中斷,并從最后主張之日起重新計算。因此,超過雙方約定期限借款人仍未歸還的,出借人應及時催收,提醒借款人在約定期限內盡快還款。無因管理的含義是指,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管理和服務的,提供管理和服務的一方有權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費用。關于出借人應當何時主張債權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出借人應當何時主張債權
根據借款形式的不同,借款合同有不同的訴訟時效。借條中沒有注明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適用20年的最長期限,即自借款之日起20年內債權都能得到法律保護,期間出借人主張的,訴訟時效中斷,適用普通訴訟時效(兩年)的規定。注明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為自約定的還款期限之日起兩年。期間出借人主張債權可導致訴訟時效的中斷,并從最后主張之日起重新計算。因此,超過雙方約定期限借款人仍未歸還的,出借人應及時催收,提醒借款人在約定期限內盡快還款。如借款人存在不講信用、賴賬情形的,出借人還應保存催收證據,如通過電話錄音或短信等方式將證據固定下來,及時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時應提供借款人的詳細住址,以便送達傳票,借款人有意逃避、難以送達傳票的,可以采取公告的方式送達。
在法院審理并判決后,如果債務人仍不履行義務的,債權人可根據生效判決書對借款人的財產申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的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如果在訴訟前或訴訟中,借款人有意轉移、變賣財產的,出借人還可以申請訴前或訴訟財產保全,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債權發生原因
債發生的原因在民法債編中主要可分為契約、無因管理、不當得利和侵權行為;債的消滅原因則有清償、提存、抵銷、免除等。
(1)合同。合同是債權產生最主要的原因。基于合同產生的債即為合同之債。合同之債是當事人在平等基礎上自愿設定的,是民事主體主動參與民事活動,積極開展各種經濟交往的法律表現。同時,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產生合同之債。
(2)侵權行為。侵權行為可分為一般侵權行為和特殊侵權行為。在一般侵權行為中,當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過錯而給他人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失時,才負賠償的責任,如果沒有過錯,就不需負賠償責任。而在特殊侵權行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損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過錯,你仍要負賠償責任。
(3)不當得利。不當得利是指既沒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沒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當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損失的行為。在不當得利的情況下,受到損失的一方當事人有權要求取得利益的一方返還不當利益。
(4)無因管理。無因管理的含義是指,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管理和服務的,提供管理和服務的一方有權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