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讓未通知債務人怎么處理呢?債務人可以主張轉讓無效嗎?

導讀:
首先,該債權轉讓行為是合法生效的。最后,合同法第十八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也就是說,債權人轉讓金融不良債權后,未及時同時債務人的,當受讓人要求債務人清償欠款時,債務人可以提出抗辯不向受讓人還錢的。因此,只有債權人在法定的期限或約定的期限內通知了債務人,或債務人在法定的期限或約定的期限內承認了債權人的轉讓權利行為,該權利轉讓行為對債務人才產生法律效力。另外,在實踐中,金融不良債權轉讓時常會涉及到國有企業債務人,當國有企業債務人認為債權轉讓有損國家利益,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債權轉讓無效。那么債權轉讓未通知債務人怎么處理呢?債務人可以主張轉讓無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首先,該債權轉讓行為是合法生效的。最后,合同法第十八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也就是說,債權人轉讓金融不良債權后,未及時同時債務人的,當受讓人要求債務人清償欠款時,債務人可以提出抗辯不向受讓人還錢的。因此,只有債權人在法定的期限或約定的期限內通知了債務人,或債務人在法定的期限或約定的期限內承認了債權人的轉讓權利行為,該權利轉讓行為對債務人才產生法律效力。另外,在實踐中,金融不良債權轉讓時常會涉及到國有企業債務人,當國有企業債務人認為債權轉讓有損國家利益,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債權轉讓無效。關于債權轉讓未通知債務人怎么處理呢?債務人可以主張轉讓無效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首先,該債權轉讓行為是合法生效的。債權轉讓系債權人與第三人之間的雙方行為,只要雙方系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反法律法規禁止性規定,該轉讓行為就合法有效。債權人轉讓債權沒通知債務人,并不影響債權轉讓行為的效力。
其次,根據合同相對性原則,債權受讓人并非原合同的當事方,其對債務人不具有義務關系,債權人對債權進行轉讓時,對債務人通知債權轉讓,理應是債權人應盡之義務。
最后,合同法第十八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從對合同法的規定來看,轉讓權利與通知債務人之間用逗號相隔,語句結構上是同一主語,因此,債權轉讓的通知義務僅限于債權人,而不在債權受讓人,不能將債權受讓人起訴認定為債權轉讓中的通知。
事實上,按照合同法的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也就是說,債權人轉讓金融不良債權后,未及時同時債務人的,當受讓人要求債務人清償欠款時,債務人可以提出抗辯不向受讓人還錢的。
因此,只有債權人在法定的期限或約定的期限內通知了債務人,或債務人在法定的期限或約定的期限內承認了債權人的轉讓權利行為,該權利轉讓行為對債務人才產生法律效力。否則,債務人都可以主張金融不良債權轉讓對其無效。
需要注意的是,此種情況下,債權人與受讓人之間的金融不良債權轉讓合同,只要雙方是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反法律法規禁止性規定,對其雙方而言仍是有效。因債權人未履行通知義務的過錯,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應該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受讓人相應的損失。
另外,在實踐中,金融不良債權轉讓時常會涉及到國有企業債務人,當國有企業債務人認為債權轉讓有損國家利益,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債權轉讓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