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該怎么轉讓?需要通知擔保人嗎?

導讀:
通常情況下,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可以將合同債務轉讓給第三人。債務人不是債權轉讓合同的當事人,債務人對合同債權的轉讓同意與否,并不影響債權轉讓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否通知債務人只決定債權轉讓對債務人有無法律約束力,而不能決定債權轉讓有無效力。履行通知義務的方式在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釋中并沒有明確限定,一般的債權轉讓的通知可以以口頭方式,也可以書面通知。我國《合同法》第80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那么債權該怎么轉讓?需要通知擔保人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通常情況下,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可以將合同債務轉讓給第三人。債務人不是債權轉讓合同的當事人,債務人對合同債權的轉讓同意與否,并不影響債權轉讓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否通知債務人只決定債權轉讓對債務人有無法律約束力,而不能決定債權轉讓有無效力。履行通知義務的方式在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釋中并沒有明確限定,一般的債權轉讓的通知可以以口頭方式,也可以書面通知。我國《合同法》第80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關于債權該怎么轉讓?需要通知擔保人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通常情況下,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可以將合同債務轉讓給第三人。在這種情況下,從屬于主債務的從債務,如利息的支付、不履行合同時對債權人違約金的支付、給債權人造成損害時的賠償金的支付等,一并移轉于債務受讓人。
債權該怎么轉讓?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十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這一條明確了我國在債權讓與對債務人生效的問題上采用的是通知原則,債權人轉讓權利的,只需通知債務人,即對債務人發生效力。
(一)債權轉讓要履行通知義務
債權轉讓一旦在債權人與受讓人之間達成合意即有效成立,債權即移轉于受讓人。債務人不是債權轉讓合同的當事人,債務人對合同債權的轉讓同意與否,并不影響債權轉讓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否通知債務人只決定債權轉讓對債務人有無法律約束力,而不能決定債權轉讓有無效力。因此即使沒有通知,在債權轉讓達成合意后,受讓人即取代原債權人的地位而成為債權人。受讓人因受讓債權而具有原告資格。
如果一味強求通知義務要在訴訟之前完成,并且在訴訟中人民法院以此為由駁回受讓人的訴訟請求,則違背了合同法設立債權轉讓的立法本意及時解決經濟糾紛,鼓勵交易、促進經濟的正常流轉;同時又曲解了合同法第八十條規定的立法本意,該條規定通知義務意在一方面尊重債權人對其權利的行使,另一方面維護經濟秩序的相對穩定,以債務人得到債權轉讓的通知的時間為分界點,確認債務人應當履行其償債義務的對象.
(二)債權轉讓要向誰通知?
按照合同法的規定來理解,通知的履行主體是債權人,受讓人并沒有義務履行通知義務,但是,債權人是否履行通知義務卻直接關系到受讓債權能否對債務人發生效力。
(三)債權轉讓的通知方式有哪些?
履行通知義務的方式在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釋中并沒有明確限定,一般的債權轉讓的通知可以以口頭方式(如果債務人不予認可,則需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的證明),也可以書面通知。
需要通知擔保人嗎?
不需要通知擔保人,但要通知債務人。我國《合同法》第80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