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依據和方法

導讀:
自債務人行為發生之日起5年內沒有行使的,債權人撤銷權消滅。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債權人向次債務人提起的代位權訴訟經法院審理后認定代位權成立的,由次債務人向債權人履行清償義務,債權人與債務人、債務人與次債務人之間相應的債權債務關系即予消滅。那么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依據和方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自債務人行為發生之日起5年內沒有行使的,債權人撤銷權消滅。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債權人向次債務人提起的代位權訴訟經法院審理后認定代位權成立的,由次債務人向債權人履行清償義務,債權人與債務人、債務人與次債務人之間相應的債權債務關系即予消滅。關于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依據和方法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依據和方法
(一)行使債權人撤銷權的法律依據
我國《合同法》第74條規定了在3種情形下可以行使債權人撤銷權:
1、債務人放棄其已經到期的債權;
2、債務人無償轉讓財產;
3、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并且受讓人知道債務人在低價轉讓時尚有未清償的債務的。
(二)行使債權人撤銷權的方法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釋(1999)19號《關于適用;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行使債權人撤銷權應注意如下5個問題:
1、債權人應以債務人為被告,并可以將受益人或受讓人列為第三人。
2、應該向被告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3、行使債權人撤銷權的請求額不得超過債權人的債權。
4、行使撤銷權的費用由債務人承擔。有過錯的受益人或受讓人應當分擔。
5、債權人的撤銷權必須在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行使。自債務人行為發生之日起5年內沒有行使的,債權人撤銷權消滅。
債權人如何行使代位權
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債權人提起代位權訴訟,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債務人的債權已到期;債務人的債權不是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是指基于扶養關系、扶養關系、贍養關系、繼承關系產生的給付請求權和勞動報酬、退休金、養老金、撫恤金、安置費、人壽保險、人身傷害賠償請求權等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