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撤銷權該怎樣行使

導讀:
在此意義上,債權人撤銷權又被稱之為撤銷訴權或廢罷訴權。我國民法典雖然設立了債權人撤銷權制度,為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據,但由于沒有具體的規定,理論與實踐中仍有若干問題有待研究,其中撤銷權的性質、效力及撤銷之訴的被告為撤銷權制度中的難題。那么債權人撤銷權該怎樣行使。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此意義上,債權人撤銷權又被稱之為撤銷訴權或廢罷訴權。我國民法典雖然設立了債權人撤銷權制度,為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據,但由于沒有具體的規定,理論與實踐中仍有若干問題有待研究,其中撤銷權的性質、效力及撤銷之訴的被告為撤銷權制度中的難題。關于債權人撤銷權該怎樣行使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債權人撤銷權法律規定
我國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條、75條明確確立了債權人撤銷權制度。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的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并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亦可請求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二、債權人撤銷權的行使
由于債權人撤銷權的行使,往往會妨礙交易安全,影響第三人的權益,因而法律規定債權人行使撤銷權必須向法院起訴,由法院作出撤銷債務人行為的判決才能發生撤銷的法律效果。在此意義上,債權人撤銷權又被稱之為撤銷訴權或廢罷訴權。
債權人撤銷權,與債權人代位權同為對于債權人保護債務擔保力所設的制度,二者皆為對于債權的相對性的突破。法律在一定條件下,于債務人有積極減損其財產的行為時,準許債權人撤銷其行為,以回復債務人的資力;于債務人消極的不行使其權利時,準許債權人行使代位權,以維持債務人的資力。前者重在回復債務人的責任財產,后者重在維持債務人的責任財產。
我國民法典雖然設立了債權人撤銷權制度,為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據,但由于沒有具體的規定,理論與實踐中仍有若干問題有待研究,其中撤銷權的性質、效力及撤銷之訴的被告為撤銷權制度中的難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