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糾紛怎么處理

導讀:
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糾紛怎么處理要正確掌握撤銷權的法律依據撤銷權是我國《合同法》新規定的一種權利。那么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糾紛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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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糾紛怎么處理
要正確掌握撤銷權的法律依據
撤銷權是我國《合同法》新規定的一種權利?!逗贤ā返谄呤臈l規定“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并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債權人撤銷權行使的方式及出現糾紛處理方法
債權人撤銷權的行使不是沒有時間限制的,為盡早穩定法律關系,各國立法例均規定了撤銷權的行使期間。這是因為債權人撤銷權的效果,易涉及第三人,如果使其常處于不確定的狀態,很難保護交易的安全。且如果債權人可長期主張撤銷權,勢必對債務人財產的自由處分造成一定的影響,不利于社會經濟秩序的穩定和交易安全。
縱觀各國,撤銷權行使的期間有多種規定,有的國家規定為除斥期間,我國《合同法》第75條規定:“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該條規定了兩個期限:一是關于“一年”的規定,屬于除斥期間的規定,適用于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的情況,其起算點為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不適用時效的中止、中斷、延長的規定。二是關于“五年”的規定,適用于債權人不知道撤銷事由的情況,其起算點為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不適用時效的中止、中斷、延長的規定。該期限實際上是撤銷權行使的固定期限,只要在該期限內不行使權利,無論出現何種情況都將導致權利的消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