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后履行抗辯權

導讀:
單務合同無對價關系,不發生后履行抗辯權。如果當事人互負的債務不是基于同一雙務合同,亦不發生后履行抗辯權。應當先履行合同的當事人不能行使后履行抗辯權。②先履行一方恢復履行,或采取補救措施,變違約為適當履行后,后履行抗辯權消失,后履行一方仍須履行自己的義務。那么什么是后履行抗辯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單務合同無對價關系,不發生后履行抗辯權。如果當事人互負的債務不是基于同一雙務合同,亦不發生后履行抗辯權。應當先履行合同的當事人不能行使后履行抗辯權。②先履行一方恢復履行,或采取補救措施,變違約為適當履行后,后履行抗辯權消失,后履行一方仍須履行自己的義務。關于什么是后履行抗辯權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什么是后履行抗辯權
1、后履行抗辯權,是指在雙務合同中,應當先履行的一方當事人未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對方當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履行的權利。
2、后履行抗辯權本質上是對違約的抗辯,在這個意義上,后履行抗辯權可以稱為違約救濟權。
二、后履行抗辯權的發生條件
后履行抗辯權的發生,需具備以下條件:
1、需基于同一雙務合同
雙方當事人因同一合同互負債務,在履行上存在關聯性,形成對價關系。單務合同無對價關系,不發生后履行抗辯權。如果當事人互負的債務不是基于同一雙務合同,亦不發生后履行抗辯權。
2、由一方當事人先為履行
在雙務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的履行,多是有先后的。這種履行順序的確立,或依法律規定,或按當事人約定,或按交易習慣。很多法律對雙務合同的履行順序做有規定。當事人在雙務合同中也可以約定履行順序,誰先履行,誰后履行。在法律未有規定、合同未有約定的情況下,雙務合同的履行順序可依交易習慣確立。例如,在飯館用餐,先吃飯后交錢。旅店住宿,先住宿后結帳。乘飛機、火車,先購票,后乘坐。
倘若依照法律規定、合同約定、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誰先履行合同,此時可采用擔保等方法確立誰為履行先。例如,在一項買賣合同,誰也不愿先履行,賣方不愿先交貨,怕買方收貨不交錢。在這種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約定由銀行協助雙方履行,買方先將貨款打入銀行,由銀行監管此款,賣方即行發貨,買方驗收后,銀行將款項撥付賣方。合同按此順序履行。
3、應當先履行的當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
具備上述條件,發生后履行抗辯權,即沒有先履行義務但已到履行期的對方當事人享有不履行或者部分履行的權利。應當先履行合同的當事人不能行使后履行抗辯權。效力:
①行使后履行抗辯權,使后履行一方中止履行自己的債務,延緩但并不消滅對方請求權,也不消滅當事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
②先履行一方恢復履行,或采取補救措施,變違約為適當履行后,后履行抗辯權消失,后履行一方仍須履行自己的義務。
③此權的行使使合同履行遲延的,不影響后履行方向對方主張違約責任。
三、后履行抗辯權的適用情形
1、應當先履行的當事人不履行義務,已到履行期的應當后履行的對方當事人享有不履行合同的權利。例如出租方不交付租賃物,承租方有權不付租金。
2、應當先履行的當事人不適當履行合同造成根本違約,對方當事人享有不履行的權利。例如,供貨方交付假冒商品,購買方有權不付貨款。
3、應當先履行的當事人不適當履行構成部分履行,對方當事人有權就未履行部分拒絕給付,只對其相應給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