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債的主體角度看逃債原理

導讀:
從債的主體角度看逃債原理1、主體特定性原理債的一個重要特點是其主體有特定性,債權主體是特定的,債務主體也是特定的。一般情況下,債權人要實現債務,只能向債務人主張權利,而不能向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主張債權。主要表現為利用股東與公司、公司與員工、丈夫與妻子、代理人與被代理人等主體間的特殊關聯關系進行逃債。常見的手段為破產逃債。以有足夠償債能力的A主體的名義產生了債務,但經過各種策劃運作,債務實際承受主體變成了另一個沒有償債能力的B主體。那么從債的主體角度看逃債原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從債的主體角度看逃債原理1、主體特定性原理債的一個重要特點是其主體有特定性,債權主體是特定的,債務主體也是特定的。一般情況下,債權人要實現債務,只能向債務人主張權利,而不能向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主張債權。主要表現為利用股東與公司、公司與員工、丈夫與妻子、代理人與被代理人等主體間的特殊關聯關系進行逃債。常見的手段為破產逃債。以有足夠償債能力的A主體的名義產生了債務,但經過各種策劃運作,債務實際承受主體變成了另一個沒有償債能力的B主體。關于從債的主體角度看逃債原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從債的主體角度看逃債原理
1、主體特定性原理
債的一個重要特點是其主體有特定性,債權主體是特定的,債務主體也是特定的。一般情況下,債權人要實現債務,只能向債務人主張權利,而不能向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主張債權。也就是說,如果債務人要逃避債務,只要其能夠做到“金蟬脫殼”,就能夠逃避債務。主要表現為利用股東與公司、公司與員工、丈夫與妻子、代理人與被代理人等主體間的特殊關聯關系進行逃債。
2、法人資格原理。
企事業單位取得法人資格之后,則具有了相應的獨立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獨立地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而法人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一般情況下法人的出資者或發起人不承擔責任。正是由于這個原理,可被債務人用以逃債。常見的手段為破產逃債。
3、主體轉換原理。
以有足夠償債能力的A主體的名義產生了債務,但經過各種策劃運作,債務實際承受主體變成了另一個沒有償債能力的B主體。主要手段有:利用企事業單位改制、公司分立合并、公司收購、合同轉讓等。
4、主體消亡原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