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的代位權是指什么

導讀:
債權人的代位權是指債權人于債務人怠于行使其權利時,為保全債權得以自己名義行使債務人之權利的權利。債權人的撤銷權是指債權人對于債務人與第三人的損害及債權的行為,得申請法院撤銷的權利。前者是債務人對于第三人有權利不行使而致其無法清償對于債權人的債務時,債權人有以自己的名義代替債務人而直接向第三人行使債務人對第三人的權利;后者則是指當債務人與第三人積極地為有害于債權人之債權的法律行為時,債權人享有向法院申請撤銷該行為的權利。債從僅對債的當事人發生效力到不僅對債的當事人而且對特定第三人發生效力,這是債的效力在立法和司法實踐中發生的重大變化之一。那么債權人的代位權是指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人的代位權是指債權人于債務人怠于行使其權利時,為保全債權得以自己名義行使債務人之權利的權利。債權人的撤銷權是指債權人對于債務人與第三人的損害及債權的行為,得申請法院撤銷的權利。前者是債務人對于第三人有權利不行使而致其無法清償對于債權人的債務時,債權人有以自己的名義代替債務人而直接向第三人行使債務人對第三人的權利;后者則是指當債務人與第三人積極地為有害于債權人之債權的法律行為時,債權人享有向法院申請撤銷該行為的權利。債從僅對債的當事人發生效力到不僅對債的當事人而且對特定第三人發生效力,這是債的效力在立法和司法實踐中發生的重大變化之一。關于債權人的代位權是指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人的代位權是指債權人于債務人怠于行使其權利時,為保全債權得以自己名義行使債務人之權利的權利。
債權人的撤銷權是指債權人對于債務人與第三人的損害及債權的行為,得申請法院撤銷的權利。前者是債務人對于第三人有權利不行使而致其無法清償對于債權人的債務時,債權人有以自己的名義代替債務人而直接向第三人行使債務人對第三人的權利;后者則是指當債務人與第三人積極地為有害于債權人之債權的法律行為時,債權人享有向法院申請撤銷該行為的權利。兩者的區別顯而易見:前者為債務人消極地不作為而致有害于債權,后者則為債務人積極地作為而使債權人的債權無法得到全部清償(它們的區別還表現在它們的適用的條件、范圍、效力等方面)。
雖然它們的區別至為明顯,但它們卻有一個共同點:使得債權人在一定情形下,得以其債權對抗特定的第三人,從而突破了債的相對性理論,使債的效力擴及于第三人。債從僅對債的當事人發生效力到不僅對債的當事人而且對特定第三人發生效力,這是債的效力在立法和司法實踐中發生的重大變化之一。這一重大變化或債的效力在理論上的突破,是由債的一般效力派生而來,但它卻使對債的法律保護更加全面,更加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