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債權人的代位權

導讀:
什么是債權人的代位權代位權制度是由法國《民法典》在立法中最先確立的。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代位權是指在債務人在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替債務人行使債權。代位權的特點A.代位權是債權人代替債務人向債務人的債務人主張權利,體現了債的對外效力。無論第三人是否約定,債權人都享有此種權能。在內容上,代位權是債權人為了保全債權,而代替債務人行使債務人的權利,而且不能就收取的債務人的財產優先受償。那么什么是債權人的代位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什么是債權人的代位權代位權制度是由法國《民法典》在立法中最先確立的。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代位權是指在債務人在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替債務人行使債權。代位權的特點A.代位權是債權人代替債務人向債務人的債務人主張權利,體現了債的對外效力。無論第三人是否約定,債權人都享有此種權能。在內容上,代位權是債權人為了保全債權,而代替債務人行使債務人的權利,而且不能就收取的債務人的財產優先受償。關于什么是債權人的代位權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什么是債權人的代位權
代位權制度是由法國《民法典》在立法中最先確立的。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代位權是指在債務人在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替債務人行使債權。
代位權的特點
A.代位權是債權人代替債務人向債務人的債務人(即次債務人)主張權利,體現了債的對外效力。
B.代位權是一種法定債權的權能。無論第三人是否約定,債權人都享有此種權能。
C.代位權是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行使債務人的權利。
D.代位權在內容上并不是對于債務人和第三人的請求權。在內容上,代位權是債權人為了保全債權,而代替債務人行使債務人的權利,而且不能就收取的債務人的財產優先受償。
代位權的標的
以下權利可以成為債權人代位權的標的:
1、債權:包括合同債權、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無因管理所生之債權、侵權行為產生之債權等;
2、物權:如用益物權、擔保物權等;
3、形成權:如選擇之債的選擇權、買回權、低銷權等;
4、代位權:如果債務人本人作為第三人的債權人享有代位權,但怠于行使該權利,從而危及債權人債權實現時,同樣該代位權也可以成為債權人代位權的標的;
5、訴訟法上的權利或公法上的權利:如中斷訴訟時效的權利、代位提起訴訟的權利、申請強制執行的權利和各種登記請求權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