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代位權的效力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明確規定了代位權制度。即債權人的債權的效力不僅及于債務人,而且及于與債務人發生債的關系的第三人。代位權的作用在于保全作為承擔民事責任基礎的財產,以為將來的執行作好準備。由于債權人的代位權是基于債權人債權的保全權能而產生的一項從權利,所以債權的合法、有效存在是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前提和基礎。代位權時債權人在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為保全債權而行使的一種權利。那么試論代位權的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明確規定了代位權制度。即債權人的債權的效力不僅及于債務人,而且及于與債務人發生債的關系的第三人。代位權的作用在于保全作為承擔民事責任基礎的財產,以為將來的執行作好準備。由于債權人的代位權是基于債權人債權的保全權能而產生的一項從權利,所以債權的合法、有效存在是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前提和基礎。代位權時債權人在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為保全債權而行使的一種權利。關于試論代位權的效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