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會議的主席是怎么產生的?

導讀:
債權人會議主席由人民法院從有表決權的債權人中指定。必要時,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多名債權人會議主席,成立債權人會議主席委員會。因此,根據現有的法律和司法解釋,在破產案件中的債權人會議主席或債權人會議主席委員會的產生方法均是由法院依職權指定,指定的法定標準只有一個,即有表決權的債權人,從而排除了債權人在這一問題上的異議權。那么債權人會議的主席是怎么產生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人會議主席由人民法院從有表決權的債權人中指定。必要時,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多名債權人會議主席,成立債權人會議主席委員會。因此,根據現有的法律和司法解釋,在破產案件中的債權人會議主席或債權人會議主席委員會的產生方法均是由法院依職權指定,指定的法定標準只有一個,即有表決權的債權人,從而排除了債權人在這一問題上的異議權。關于債權人會議的主席是怎么產生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人會議主席由人民法院從有表決權的債權人中指定。”2002年9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十九條補充解釋為:債權人會議主席由人民法院從有表決權的債權人中指定。必要時,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多名債權人會議主席,成立債權人會議主席委員會。”因此,根據現有的法律和司法解釋,在破產案件中的債權人會議主席或債權人會議主席委員會的產生方法均是由法院依職權指定,指定的法定標準只有一個,即有表決權的債權人,從而排除了債權人在這一問題上的異議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