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個旅游團有違規操作,但是又沒有給客戶造成損失,游客也對行程滿意,旅游部門追責違規操作,那么違法所得是怎么計算的?違法所得是算總旅游費用還是扣除產生的住宿,門票等成本后剩余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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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九十三條消費者協會、旅游投訴受理機構和有關調解組織在雙方自愿的基礎上,依法對旅游者與旅游經營者之間的糾紛進行調解,第九十四條旅游者與旅游經營者發生糾紛,旅游者一方人數眾多并有共同請求的,可以推選代表人參加協商、調解、仲裁、訴訟活動,2、向消費者協會、旅游投訴受理機構或者有關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二)向消費者協會、旅游投訴受理機構或者有關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二)向消費者協會、旅游投訴受理機構或者有關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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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違規操作導致工傷誰的責任,工傷認定怎么認定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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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1月14日上午安徽阜陽出現了“怪事”從6點到8點半城區報告發生42起交通事故。原來當天氣溫較低最低達5℃而灑水車凌晨4點多仍灑水清潔路面導致多條道路結冰。對此當地環衛部門已向廣大市民致歉。乍看此事似乎是當地環衛部門“好心辦壞事”雖然“人工增冰”害苦了42位車主環衛部門出發點卻是“好”的。這說明室外溫度在零度以下灑水除塵可能導致路面結冰的風險有關部門是十分清楚的否則不會專門出臺規定。如此阜陽市環衛局不僅是“好心辦壞事”更是違操作對42起事故負有直接責任。所有車輛都得減速行駛加劇了交通堵塞和事故。那么環衛灑水導致車禍,違規操作誰負責。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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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違規處理醫療廢物的處罰措施措施是什么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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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旅行社應當按旅游費用總額的25%支付違約金,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全額退還已交旅游費用;如違約金不足以賠償旅游者的實際損失,旅行社應當按實際損失對旅游者予以賠償。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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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于疫情前單獨申請赴澳門旅游簽注并因疫情原因尚未領取證件的申請人:請根據南寧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電話告知,前往相應取證點領取證件,對于疫情前同時申請赴澳門旅游簽注和赴香港旅游簽注(或赴香港商務簽注)并因疫情原因尚未領取證件的申請人:由于赴香港旅游簽注和商務簽注暫未恢復辦理,9月23日起,如確有近期赴澳門出行計劃,可前往取證點辦理相關手續,在此期間辦理了赴澳門旅游簽注而未能領取往來港澳通行證的申請人,南寧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將發送提醒短信,并電話聯系,告知申請人相關后續處理流程,也可撥打2891580電話咨詢。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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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旅游法》第71條第2款的規定,由于地接社、履行輔助人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旅游者可以要求地接社、履行輔助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要求組團社承擔賠償責任,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旅游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的,游客可以要求旅游公司承擔賠償的責任,如果是其他人承擔交通事故責任的,旅游公司可以向責任人追償,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旅游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七條旅游經營者、旅游輔助服務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旅游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旅游者請求旅游經營者、旅游輔助服務者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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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旅游發生交通事故是侵權還是違約從侵權的構成來看要求侵權方有違法性行為并導致損害發生且侵權方主觀有過錯。但如果是由于旅游公司租用的交通工具的司機違規駕駛出現事故則旅游公司本身無過錯不夠成對游客的侵權此時其只承擔違約責任。違約之訴采用嚴格責任即有違約行為就承擔違約責任除非有法定或約定免責事由侵權之訴則采取過錯責任即必須證明責任方有過錯有些特例是無過錯責任除外2、舉證責任不同。旅行社違反合同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換句話說受害人也可以依據違約責任請求賠償。這樣的情況屬于侵權責任與違約責任的競合既可以提起侵權之訴也可以提起違約之訴。那么旅游發生交通事故是侵權還是違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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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3、旅游質監部門提醒有五種維權方式可供選擇:與旅游經營者協商和解,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旅游合同糾紛如何處理法律分析:旅游合同糾紛的解決,主要采取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方法,茲簡述如下:(一)協商協商 又自行協商解決,是指當事人雙方對所發生的旅游合同糾紛,調解解決,是指旅游合同雙方當事人在主管部門、第三者、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解決糾紛的一種辦法。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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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而相對于銀行來說,雖然這些網貸平臺上征信的時間延遲了,但是他們的催收的花樣卻更多,同時,就算是這些相對正規的借貸平臺,也是會出現一些違規的操作的,像是一些催收的情況的,如果是一些很離譜的事情的話,大家還是要注意以下,一般除了要求你還款外,其余大部分都是不可輕信的,信用卡逾期時間超過3天會上征信這件事情大家應該都知道,那么對于網貸平臺來說,網貸逾期會被上征信系統嗎,而除了這些小眾的借貸平臺外,幾乎所有的正規平臺都是會影響征信的,像是:交行的惠民貸,微信微粒貸,美團,借唄,招行招商金融等等,只是這些之前也是有一定的區別的,那就是上征信的時間不一樣,而對于網貸逾期被起訴這點來說,也是不會輕易出現的,網貸的最終目的還是要借貸人還錢,如果逾期不是特別嚴重的話,是不會對借貸人進行起訴的,而且現在大部分的網貸平臺利息是超出國家規定的,如果進行起訴的話,法院也只是會支持償還還規定的利息金額,那么對于平臺來說,是會有一定的損失的,好了,以上就是關于網貸逾期后的一些影響,由于市面上的網貸平臺實在是太多了,作者只是對部分平臺做一個大致的說明,希望大家有了解的可以在評論中進行補充,同時文章中有錯誤的地方可以進行指正,謝謝大家的觀看,所以說,除了一些不合規的催收對借貸人的生活帶來一定的影響外,這些平臺對于征信是沒有影響的。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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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拘留或逮捕沒有告知“家屬”違規嗎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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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丈夫請異性旅游妻子起訴要錢法院會支持嗎?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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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職工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工作中因為操作不當遭受事故傷害的,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一)項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工傷保險實行無過錯責任保險,不因員工有過錯影響工傷認定和工傷保險待遇。 2009年12月11日楊先生在工作中受傷雙方因賠償問題引發爭議。本案中楊先生是在工作中受傷沒有故意犯罪、醉酒等情形因此屬于工傷。至于其受傷是否因違規操作所致不會改變其工傷認定。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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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然而,在實際操作過程中,該物業管理公司存在以下問題:一是未與業主明確約定管理費的計算方式和標準,導致部分業主對收費金額產生質疑,二、收取管理費的風險點合同約定不明確在收取管理費的過程中,如果合同約定不明確,可能導致雙方對管理費的計算方式、支付時間等產生爭議,因此,在簽訂合同時,應明確約定管理費的收取方式、標準、支付時間等關鍵條款,然而,在收取管理費的過程中,不同的方式選擇和操作不當都可能帶來一定的風險,針對上述問題,該物業管理公司應積極采取措施進行整改:首先,與業主委員會協商明確管理費的計算方式和標準,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確,稅務處理不當在收取管理費的過程中,如果稅務處理不當,可能導致稅務違規風險。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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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律所模擬法庭活動聚焦真實案例,將知識理論與實戰演練融于一體,幫助建設工程當事人全力主張工程款!庭審只有一次機會,不打無準備之仗!模擬法庭能夠助力律師在開庭前做好萬全準備,及時彌補戰略不足。同時也是場外青年律師們學習與交流的寶貴機會,感受法律的嚴謹與公正,學習實務操作技能,促進青年法律人才的快速成長!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天用案例】官司贏了,被執行人仍不還錢,怎么辦?丁女士與王某是多年的朋友關系,進入四十不惑年齡的王某,近年間卻不務正業,養成了游手好閑、沉迷賭博的惡習。2022年初,王某以家庭生活需要為由多次向丁女士借款。 2022年1月23 日,在王某的花言巧語下,丁女士頭腦一熱,以自身征信為王某辦理了貸款事宜,王某全程指導丁女士通過銀行轉賬、微信轉賬、現金存款等多種方式將貸款轉入王某指定的賬戶。 上述操作一氣呵成,等丁女士冷靜下來多方思考方知自己是被騙了!好在丁女士幡然醒悟,并及時進行補救措施,她強烈要求王某出具欠條,確認截至2022 年1 月30 日,王某共欠付丁女士借款金額730000元,逾期月息為 1.2%,且承諾完全由王某承擔所有貸款費用并按銀行分期要求償還貸款。 雖然手里握著欠條,丁女士仍然沒有能夠高枕無憂!借款到期后,王某隨即開始拖延還款,丁女士多次催討,王某未全額還款,僅償還了123000元,且王某事后承諾給丁女士的30000元借名貸款報酬費也未支付。 因王某嚴重違約的不誠信行為,丁女士面臨著巨額還貸壓力,經濟上與心理上均遭受重創。丁女士為了盡快要回借款,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咨詢委托。 天用律師指導丁女士收集各方面的證據并積極準備訴訟資料,立案至法院。在天用律師的全力爭取下,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王某分期進行償還丁女士 67萬元、貸款委托費 3 萬元、律師費 11萬元、保全擔保費 1000 元。 官司贏了,本以為王某會乖乖還款,萬萬沒想到雙方達成調解書后,王某一直未予履行還款責任,還以種種理由拖延!本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審理,天用律師催促法院做了幾次與被執行人王某的談話,讓法官親自見證被執行的言而無信與蔑視法律的威嚴,為后來的拘留埋下了伏筆! 在一次約定好的談話中,被執行人又出爾反爾,這下徹底惹怒了法官。天用律師趁勢申請拘留被執行人,得到批準!最終被執行人被拘留15天。 后來經過天用律師和解談判,被執行人現行每月還款5000元,丁女士對天用律師的盡職盡責非常感動,對此結果也很滿意,給天用律所送來了錦旗!
車輛被撞,法院支持折舊費嗎? 2023年3月,吳某駕駛一輕型欄板貨車因操作不當碰撞到由張某駕駛的一輕型箱式貨車,造成兩車不同程度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經當地交通警察大隊認定,吳某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張某在其車輛維修完成后提起訴訟,以其車輛受損導致嚴重貶值,且今后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的保養和修車將產生重大損失等為由,要求賠償其折舊費30000元等費用。 裁判結果 一審法院認為: 因車輛折舊費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賠償范圍,對該訴訟請求一審法院不予支持。 二審法院認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之規定,本案中,張某訴請的車輛折舊費不屬于法律規定的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賠償范圍,且該車輛使用多年,張某亦未提交證據證實其主張的折舊費30000元系如何計算認定的。因該項請求無事實和法律依據,二審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說法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規定,車輛折舊費(即貶值損失)不屬于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賠償范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網“關于交通事故車輛貶值損失賠償問題的建議”的答復,最高人民法院認為: (1)雖然理論上不少觀點認為貶值損失具有可賠償性,但仍存有較多爭議,比如因維修導致零部件以舊換新是否存在溢價,從而產生損益相抵的問題等; (2)貶值損失的可賠償性要兼顧一國的道路交通實際狀況。在事故率比較高、人們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尚需提高的我國,賠償貶值損失會加重道路交通參與人的負擔,不利于社會經濟發展; (3)我國目前鑒定市場尚不規范,鑒定機構在逐利目的驅動下,對貶值損失的確定具有較大的任意性。由于貶值損失數額確定的不科學,導致可能出現案件實質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權人的負擔; (4)客觀上講,貶值損失幾乎在每輛發生事故的機動車上都會存在,規定貶值損失可能導致本不會成訴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減少糾紛。 因此,在司法實踐中人民法院對車輛折舊費的認定持謹慎態度,原則上不予支持,僅在少數特殊、極端情形下,可以考慮予以適當賠償,但必須慎重考量,嚴格把握,以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公平公正。
交通事故在線咨詢:電瓶車闖紅燈被撞了怎么劃分責任? 電瓶車闖紅燈被撞的交通事故人們普遍關心的是如何劃分責任。根據相關規定,如果對方沒有任何違法行為,那么闖紅燈的一方(電瓶車)將需要承擔全部責任。 對于非機動車闖紅燈被機動車撞的情況,也適用同樣的原則。如果對方在事故中有違法行為,如超速或酒駕,那么對方將負次要責任,而闖紅燈的一方則負主要責任。然而,如果對方沒有任何違法行為,闖紅燈的一方將承擔全部責任。 騎車闖紅燈是一種危險行為,很容易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根據我國相關規定,電瓶車、非機動車以及騎車闖紅燈的行為都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盡管在不同情況下,責任劃分有所不同,但這些規定的目的是為了減少違規行為的發生,以確保交通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車禍后車主需要墊付醫藥費嗎? 沒有明確規定,根據實際情況來,對于車禍中的損失或人傷醫療費用,并沒有強制規定必須由主車方或三者方墊付,墊付需由事故雙方協商。建議不要在工作人員不在場的情況支付對方任何費用,若有需要支付請在交警和工作人員的指引下操作。交強險支持人傷搶救費用墊付,如有需要可向人傷查勘員詳細了解。 (1)按機動車管理條例,不需要墊付醫藥費。發生事故時需先送傷者去醫院,后等待交警做責任判定。 (2)如需賠付,則保險公司會報銷費用。一旦進行先賠付,保險公司就很難報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