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財產怎么處置,請異性旅游妻子起訴要錢法院支持嗎

導讀:
丈夫請異性旅游妻子起訴要錢法院會支持嗎?
丈夫請異性旅游妻子起訴要錢獲法院會支持嗎?答案當然是: 法律保障夫妻共同經濟利! 近日,山東臨沂費縣法院公開了一起令人意外的案例。男子查某因認識一位離異的女子楊某,而帶她去三亞旅游,并支付了所有費用。隨后,查某的妻子發現了這一行為,起訴楊某要求返還旅游費用。法院經審理認為,查某的行為侵犯了妻子的權益,支持了妻子的訴訟請求。
擅自動用夫妻共同財產侵犯妻子權益
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形成的財產增值。在夫妻關系中,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分配共同財產。而在本案中,查某未經妻子同意,擅自將夫妻共同財產用于送禮和旅游,侵犯了妻子的權益。因此,法院判定了查某的行為是不合法的。
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平等分配
這一案例也涉及到了贈與的問題。贈與是指一方將自己的財產無償轉讓給另一方的行為。在婚姻關系中,夫妻之間的財產是共同財產,應當平等分配。因此,夫妻之間的贈與應當得到雙方的共同意愿。在本案中,查某未經妻子同意,擅自向楊某贈送禮物和支付旅游費用,違反了夫妻之間的協議和共同意愿,侵犯了妻子的權益。
共同協商處理家庭財產
這一案例也涉及到了家庭關系的問題。在婚姻關系中,夫妻之間應當相互尊重,保持良好的家庭關系。而在本案中,查某的行為讓妻子感到不滿和不信任,破壞了夫妻之間的關系。因此,夫妻之間應當坦誠相待,共同協商處理家庭財產,以維護家庭關系的穩定和和諧。
丈夫請異性旅游妻子起訴要錢
另一種解讀:
查某在婚姻期間,私自與婚外異性外出游玩,并將共有財產贈與婚外異性,顯然是違反公序良俗的,此行為是不正當的。法院判決撤銷贈與,讓楊某還錢也是基于這個理由。但是,本案有個很重要的細節法院沒有披露,那就是楊某在一起游玩時是否知道查某已婚的狀況。
如果楊某知道查某已婚,和查某一起侵犯了原告查某妻子對夫妻共同共有財產的權屬,那法院判還錢自然毫無爭議,若楊某并不知情,那法院如此判決恐有不妥。
本案是缺席判決的,這意味著楊某放棄了答辯的權利,后續楊某也是直接履行了判決,對此沒有提異議。
更深層挖掘:
丈夫和妻子配合自訴,犯有明顯過錯的查某卻不用承擔任何損失
但這案子背后還有個隱藏細節,沒有查某的配合,其妻子根本不可能獲取楊某的個人信息,也沒辦法提供消費的明細。本次訴訟顯然是查某和妻子配合提起的,如果楊某當初并不清楚查某已婚,那楊某根本不存在任何過錯,甚至還存在被欺騙了感情的狀況,卻還要為一段被欺騙的感情中發生的費用買單,犯有明顯過錯的查某卻不用承擔任何損失,這明顯是不符合常理的,也是本案引起爭議的地方。
本案涉及的金額也只有五千余元,并不算高,完全屬于一個正常家庭男女任意一方可以自主支配的范圍。夫妻財產共同共有,并不等于所有花銷都得兩人都事先商量一致。以往類似的判例,支持撤銷贈與的基本都是大額的財產,這次僅僅涉及五千元,認定嚴重侵害的查某妻子的利益是否標準過于寬泛?若給婚外異性花銷可以要求返還,那私自給同性花銷是不是也能讓返還?給網絡主播打賞能不能返還?希望法院在審理時能綜合考慮涉及的金額以及贈與人的經濟水平來作出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