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有外遇離婚夫妻共同財產怎么分配

導讀:
婚后財產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取決于夫妻雙方的約定和法律規定,妻子有外遇離婚夫妻共同財產怎么分配妻子有外遇導致離婚的,夫妻共同財產分配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訴,由法院根據財產和雙方的具體情況進行判決,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第一千零六十五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婚后財產分割的規定,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處理。
一、老婆有外遇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出軌不會影響財產分割,出軌如果不構成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則不屬于法定的過錯情形。再分割財產時首先由雙方自行協商怎么分割,雙方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可以起訴由法院來判決如何分割財產。
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如果是因為女方出軌而導致離婚,并且有確鑿的證據證明女方重婚或與他人同居,那女方就屬于過錯方,此時財產的分配可以偏向于男方。男方還可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妻子有外遇離婚夫妻共同財產怎么分配
妻子有外遇導致離婚的,夫妻共同財產分配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訴,由法院根據財產和雙方的具體情況進行判決。對于一方在婚姻存續期間重婚或與他人同居導致雙方離婚的,屬于婚姻中的過錯方,對于無過錯一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在財產分割時,無過錯方可以請求多分財產。
二、婚后房子財產分配?
婚后財產是指婚姻關系期間任何一方取得的各種財產。婚后財產與夫妻共同財產不完全相同。婚后財產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取決于夫妻雙方的約定和法律規定。
婚后有財產協議明確規定夫妻婚后收入如何分配的,婚后取得的財產按照約定分配。婚后財產分割的規定,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處理;未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作出判決,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一般財產的分割原則通常為50%。
法律法規一、《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第一千零六十五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