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帶責任擔保人能否訴債務人

導讀:
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申請費;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那么連帶責任擔保人能否訴債務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申請費;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關于連帶責任擔保人能否訴債務人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連帶責任擔保人能否訴債務人
連帶擔保人償還債務后,擔保人向債務人追償,債務人不償還債務的,連帶擔保人可以起訴債務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條【保證人追償權】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二、債務人欠錢不還如何起訴
對方不履行還款義務要起訴,大概的程序如下:
1、寫好起訴書;起訴書為打印文件。除首位部分外,主要是三大部分,其中“事實和證據”一般是起訴書的主體。
2、攜帶證據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并交訴訟費;訴訟費是指當事人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程序應當繳納的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1)案件受理費;
(2)申請費;
(3)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3、法院審查確定受理后就會開庭審理;
4、法院判決;
5、執行判決。
民事案件審理時間:簡易程序3個月內審結。普通程序6個月內審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