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權屬于用益物權還是擔保物權

導讀:
這區別于擔保物權注重物的交換價值的特點。用益物權人可以直接支配標的物,不需要他人行為的介入。在中國大陸地區,承認以房屋作為典權標的物。那么典權屬于用益物權還是擔保物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這區別于擔保物權注重物的交換價值的特點。用益物權人可以直接支配標的物,不需要他人行為的介入。在中國大陸地區,承認以房屋作為典權標的物。關于典權屬于用益物權還是擔保物權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典權屬于用益物權還是擔保物權
典權是用益物權。
典權是典權人支付典價,對他人的不動產進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權利。
二、用益物權的特征
用益物權,是物權的一種,是指非所有人對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權利。比如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地役權、自然資源使用權(海域使用權、探礦權、采礦權、取水權和使用水域、灘涂從事養殖、捕撈的權利)。
與所有權、擔保物權相比,用益物權具有以下特征:
1、用益物權以對標的物的使用、收益為主要內容,即注重對物的使用價值,并以對物的占有為前提。這區別于擔保物權注重物的交換價值的特點。
2、用益物權除地役權外,均為主物權;擔保物權為從物權。
3、用益物權雖然也可以在動產上設立,但是從用益物權的具體類型來看,用益物權主要以不動產為客體,這主要是便于通過登記公示。
4、用益物權是直接支配他人的物的權利。用益物權人可以直接支配標的物,不需要他人行為的介入。
三、典權
典權是中國一項古老的傳統制度,以其特有的便民功能存植于中國千百年。所謂典權,是指占有、使用、收益他人不動產的一種物權。占有他人不動產而享有使用收益權利的一方,為典權人;收取典價而將自己的不動產交典權人占有、使用、收益的一方,為出典人;作為典權客體的不動產,稱為典物;典價為典權人為對他人不動產占有、使用、收益而付出的對價。典權是一種物權。典權在歷史上存在著以人身為對象的典權,如典妻雇子、典雇男女等。在中國大陸地區,承認以房屋作為典權標的物。典權是中國傳統的特有法律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