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是否屬于擔保物權

導讀:
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但設定擔保物權必須是擔保物權的客體即擔保具有價值及使用價值,否則債權人的利益無法得到保障。依其規定,當一項債權同時而既有保證又有擔保物權時,債權人優先行使擔保物權來實現自己的債權,不足部分的債權才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相反債權人放棄行使擔保物權的,保證人不再承擔債權人放棄擔保物權范圍內的保證責任,即對保證人免除其放棄權利部分的保證責任,其余部分才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只有當擔保物權被確認無效或撤銷時或擔保物權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無法實現時,保證人才不免責。那么保證是否屬于擔保物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但設定擔保物權必須是擔保物權的客體即擔保具有價值及使用價值,否則債權人的利益無法得到保障。依其規定,當一項債權同時而既有保證又有擔保物權時,債權人優先行使擔保物權來實現自己的債權,不足部分的債權才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相反債權人放棄行使擔保物權的,保證人不再承擔債權人放棄擔保物權范圍內的保證責任,即對保證人免除其放棄權利部分的保證責任,其余部分才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只有當擔保物權被確認無效或撤銷時或擔保物權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無法實現時,保證人才不免責。關于保證是否屬于擔保物權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保證是否屬于擔保物權
不屬于。
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擔保物權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以某財產作為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中優先受償的行為。擔保物權在擔保法中又細為抵押權、質押權、留置權。因此保證和擔保物權,都是一種擔保方式,都是為了維護債權人的合法利益,保障債權得以實現的一種有效方式。
但擔保和擔保物權區別
1.二者是不同性質的擔保方式,保證是以人的某種信用作為擔保的范疇,而擔保物權則是以物的價值作為擔保的范疇,這是一般理解上的區別。
保證作為一種擔保方式,是通過債務人之外的第三人的信用來實現債權人的債權的,這是基于保證人的社會上的一定信用,包括人格信用和財產信用,并且保證人和債務人有一定的關系,比如,親戚關系及其他利害關系。這樣可以促使債務人增強履行債務的積極性。即使債務人無法履行債務時債權人也能從擔保人那里實現債權,這方面增強了債權人的受償機會。同時,保證也可以增強債務人的信用,能夠從債權人那里獲得信任,從而獲得某項財產,為自己的經濟物質發展及利益提供有力保障。因此通過擔保人的信用,從而使債權人獲得一種實現債權的安全利益。
擔保物權則是通過直接或間接取得或支配主債務的某項特定財產的交換價值,從而獲得自己所需的價值,因而確保債權得以實現。但設定擔保物權必須是擔保物權的客體即擔保具有價值及使用價值,否則債權人的利益無法得到保障。也就是通過擔保物的交換價值,即通過對擔保物的變賣和拍賣來實現債權。因此,擔保物權并非以第三人的信用作為擔保,而是債務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的具有交換價值的財產作為擔保,因而擔保物權屬于物的擔保范疇。
2.在擔保方式上,擔保物權相對保證有許多優點。
保證是以第三人的某種信用作擔保,債權人并不直接支配保證人的財產,而保證人仍然可以對自己的財產任意支配和處分,這對債權人是無所顧計的,債權人不能因為保證人的任意使用和處分其財產,而認為自己的利益可能受損及債權有可能無法清償從而向擔保人提出抗辯。而擔保物權則相反,由于債權人直接或間接支配或者可以取得債務人或第三人的某項特定財產,當債權人的債權無法清償的情況下,可直接以擔保物的交換價值實現其到期債權。從而使擔保物權相對保證在債權人實現債權上具有一定的優勢,即債權人在實現債權的安全性上的優勢。
擔保物權相對于保證在同一債權中既有保證又有擔保物權時也有一定優勢。即擔保物權在實現債權上優先于保證。我國擔保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的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依其規定,當一項債權同時而既有保證又有擔保物權時,債權人優先行使擔保物權來實現自己的債權,不足部分的債權才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相反債權人放棄行使擔保物權的,保證人不再承擔債權人放棄擔保物權范圍內的保證責任,即對保證人免除其放棄權利部分的保證責任,其余部分才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只有當擔保物權被確認無效或撤銷時或擔保物權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無法實現時,保證人才不免責。由此可以說明擔保物權在擔保方式上地位優先于保證。在清償順序上,擔保物權優先行使后才能行使保證。因此擔保物權同保證來講具有優先權和免責權(當放棄擔保物權時可以免除保證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