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物權除斥期是什么

導讀:
擔保物權除斥期是什么由于除斥期間是權利的存續期間,因此擔保物權除斥期間屆滿后,擔保物權即不存在,且除斥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問題,在除斥期間屆滿后,無論發生什么情況,擔保物權均發生消滅。但擔保物權的行使又不能沒有期間的限制,否則,將會助長擔保物權人濫用其因為物權擔保而取得之優勢地位,也不利于物權擔保交易關系的穩定。因此,擔保物權人自物權擔保的債權訴訟時效完成后,經過2年仍不行使擔保物權的,擔保物權消滅。此2年法定期間,性質上為除斥期間。這是用司法解釋間接規定了擔保物權的存續期間,反言之,其2年后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即擔保物權消滅。那么擔保物權除斥期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擔保物權除斥期是什么由于除斥期間是權利的存續期間,因此擔保物權除斥期間屆滿后,擔保物權即不存在,且除斥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問題,在除斥期間屆滿后,無論發生什么情況,擔保物權均發生消滅。但擔保物權的行使又不能沒有期間的限制,否則,將會助長擔保物權人濫用其因為物權擔保而取得之優勢地位,也不利于物權擔保交易關系的穩定。因此,擔保物權人自物權擔保的債權訴訟時效完成后,經過2年仍不行使擔保物權的,擔保物權消滅。此2年法定期間,性質上為除斥期間。這是用司法解釋間接規定了擔保物權的存續期間,反言之,其2年后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即擔保物權消滅。關于擔保物權除斥期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擔保物權除斥期是什么
由于除斥期間是權利的存續期間,因此擔保物權除斥期間屆滿后,擔保物權即不存在,且除斥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問題,在除斥期間屆滿后,無論發生什么情況,擔保物權均發生消滅。最高人民法院《擔保法解釋》第12條第2款規定:“擔保物權所擔保的債權的訴訟時效結束后,擔保權人在訴訟時效結束后的2年內行使擔保物權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p>
司法解釋作出這樣的規定,是因為擔保物權屬于支配權的范疇而非請求權,依民法原理不受訴訟時效期間的限制,擔保物權不宜適用于與債權相同的訴訟時效制度。但擔保物權的行使又不能沒有期間的限制,否則,將會助長擔保物權人濫用其因為物權擔保而取得之優勢地位,也不利于物權擔保交易關系的穩定。因此,擔保物權人自物權擔保的債權訴訟時效完成后,經過2年仍不行使擔保物權的,擔保物權消滅。此2年法定期間,性質上為除斥期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