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讓現行法律規定

導讀:
債權轉讓現行法律規定1.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2.必須有有效存在的債權,且債權轉讓不改變債權的內容。這一條明確了我國在債權讓與對債務人生效的問題上采用的是通知原則,債權人轉讓權利的,只需通知債務人,即對債務人發生效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79條規定,以下三類債權不得轉讓: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的合同債權。合同法沒有明確規定何種債權禁止讓與,所以,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債權是指合同法以外的其他法律中關于債權禁止讓與的規定。那么債權轉讓現行法律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轉讓現行法律規定1.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2.必須有有效存在的債權,且債權轉讓不改變債權的內容。這一條明確了我國在債權讓與對債務人生效的問題上采用的是通知原則,債權人轉讓權利的,只需通知債務人,即對債務人發生效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79條規定,以下三類債權不得轉讓: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的合同債權。合同法沒有明確規定何種債權禁止讓與,所以,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債權是指合同法以外的其他法律中關于債權禁止讓與的規定。關于債權轉讓現行法律規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轉讓現行法律規定
1.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
2.必須有有效存在的債權,且債權轉讓不改變債權的內容。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轉讓權利或者轉移義務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一、《合同法》)第八十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這一條明確了我國在債權讓與對債務人生效的問題上采用的是通知原則,債權人轉讓權利的,只需通知債務人,即對債務人發生效力。
二、必須有有效存在的債權,且債權轉讓不改變債權的內容。
債權的有效存在,是債權轉讓的基本前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79條規定,以下三類債權不得轉讓:
(1)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的合同債權。包括:基于個人信任關系而發生的債權。如雇傭、委托、租賃等合同所生債權;專為特定債權人利益而存在的債權。例如專向特定人講授外語的合同債權;不作為債權。例如,競業禁止約定;屬于從權利的債權。例如保證債權不得單獨讓與。但從權利可與主權利分離而單獨存在的,可以轉讓。例如已經產生的利息債權可以與本金債權相分離而單獨讓與。
(2)按照當事人的約定不得轉讓的債權。當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特別約定禁止相對方轉讓債權的內容,該約定同其他條款一樣,作為合同的內容,當然具有法律效力,因而此種債權不具有可讓與性。
(3)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債權。合同法沒有明確規定何種債權禁止讓與,所以,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債權是指合同法以外的其他法律中關于債權禁止讓與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