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與債權是什么

導讀:
債務與債權是什么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司法上權利。因此債之關系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系,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和債務一起共同構成債的內容。債權與物權相對應,成為財產權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指債的法律關系中,債務人依法對債權人所承擔的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義務。相關法律規定《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債權是因合同、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規定,權利人請求特定義務人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第一百二十條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那么債務與債權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與債權是什么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司法上權利。因此債之關系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系,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和債務一起共同構成債的內容。債權與物權相對應,成為財產權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指債的法律關系中,債務人依法對債權人所承擔的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義務。相關法律規定《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債權是因合同、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規定,權利人請求特定義務人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第一百二十條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關于債務與債權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與債權是什么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的司法上權利。本于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于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的司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系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系,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
債權,是“債務”的對稱。是指在債的關系中權利主體具備的能夠要求義務主體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債權和債務一起共同構成債的內容。債權與物權相對應,成為財產權的重要組成部分。
債務,“債權”的對稱。是指債的法律關系中,債務人依法對債權人所承擔的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義務。如在買賣合同中,出賣人有將出賣的物品交付買受人的義務,這就是為一定行為的債務。
相關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
【債權的定義】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
債權是因合同、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規定,權利人請求特定義務人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
第一百二十條
【債權責任的承擔】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