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被幾個債權人起訴(債務人被抓了怎么起訴還錢)

導讀:
2、一份起效裁判文書明確錢財償付信息的好幾個債權人,對同一個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實行的資產不夠償還所有負債的,各債權人對實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根據各債務占比受償,1、好幾份起效裁判文書明確錢財償付信息的好幾個債權人,彼此對同一個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各債權人對實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根據實行人民法院采用執行措施的順序受償,一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執行的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各債權比例受償。
多人起訴同一債務人,執行財產該怎樣分配?
一個借款人同時有多方負債,好幾個債權人均向人民法院提出了提起訴訟的,要是債權人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是同一個人民法院,則該人民法院會合并審理,根據各債權人的債務占比劃分借款人的被執行資產。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強調,當事人一方或是兩方為兩人以上,其提起訴訟標的物是共同的,或是提起訴訟標的物是同一個類型、人民法院覺得可以合并審理并經當事人允許的,為共同訴訟。
1、好幾份起效裁判文書明確錢財償付信息的好幾個債權人,彼此對同一個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各債權人對實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根據實行人民法院采用執行措施的順序受償。好幾個債權人的債務類型雖說不一樣,但實行的目的全都是一樣的,相比于申請執行人而言對被執行人都具有償付錢財權或物權。在償付權的問題上,根據歸屬權和擔保物權而具有的債務,優先于錢財債務的受償。有好幾個擔保物權的,根據彼此擔保物權創立的順序償還。
2、一份起效裁判文書明確錢財償付信息的好幾個債權人,對同一個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實行的資產不夠償還所有負債的,各債權人對實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根據各債務占比受償。
3、對人民法院封查、扣留或鎖定的資產有專利權、擔保物權的債權人,在劃分中可以提出優先受償權。
4、被執行人的所有或關鍵資產已被一個人民法院因實行明確錢財償付的起效裁判文書而封查、扣留或鎖定,再無其余資產協執或其余資產不夠償還所有負債的,在被執行人的資產被執行結束前,對該被執行人已經獲得錢財債務實行根據的其余債權人可以申請對該被執行人的資產進行劃分。
一個債權人有十個債務人三年時間內起訴十個債務人合法嗎
一個債權人有十個債務人三年時間內起訴十個債務人合法嗎?是合法的,因為債權人有權利收回自己的錢款,如果雙方約定好還款時間到了,債權人并沒有收回錢款,那么債權人是有權對相應債務人進行起訴的,并不會因為起訴十個債務人就違法,債權人只是在維護個人的權益,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您!
多個債權人對同一個被執行人起訴,只有一人申請保全,資產如何分配?
多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分別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執行法院采取執行措施的先后順序受償。
多個債權人的債權種類不同的,基于所有權和擔保物權而享有的債權,優先于金錢債權
受償。有多個擔保物權的,按照各擔保物權成立的先后順序清償。
一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執行的財
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各債權比例受償。
幾個債權人起訴一個債務人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指出,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為二人以上,其訴訟標的是共同的,或者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合并審理并經當事人同意的,為共同訴訟。共同訴訟的一方當事人對訴訟標的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為經其他共同訴訟人承認,對其他共同訴訟人發生效力。
一、多個債權人起訴同一債務人怎么辦
1、一個債務人同時有多方債務,多個債權人均向法院提起了訴訟的,如果債權人起訴的法院是同一個法院,則該法院會并案處理,根據各債權人的債權比例分配債務人的被執行財產。
2、《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指出,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為二人以上,其訴訟標的是共同的,或者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合并審理并經當事人同意的,為共同訴訟。
3、共同訴訟的一方當事人對訴訟標的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為經其他共同訴訟人承認,對其他共同訴訟人發生效力;對訴訟標的沒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為對其他共同訴訟人不發生效力。
4、根據《合同法》第八十六條,債權人為二人以上的,按照確定的份額分享權利。債務人為二人以上的,按照確定的份額分擔義務。
二、債務人下落不明怎么辦
1、如果還款期限已到,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債權人也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2、債權人應向法院提供債務憑證、債務人的聯系方式、住所等信息,法院根據債權人所提供的信息聯系債務人,若無法聯系上債務人,法院可能采取的措施有幾種情況:如果債權人提供的債權債務關系清楚,法院則應直接判決;如果債權債務關系不夠清楚的話,法院可能會向債務人公告送達,公告期滿后,債務人還不出現的,再缺席判決。
3、失蹤人的財產代管人向失蹤人的債務人要求償還債務的,可以作為原告提起訴訟。
4、第三十三條,債務人下落不明,但未被宣告失蹤,債權人起訴要求清償債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公告傳喚后缺席判決或者按中止訴訟處理。
5、第三十四條,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失蹤的案件,比照民事訴訟法(試行)規定的特別程序進行。
6、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失蹤的案件,應當查清被申請宣告失蹤人的財產,指定臨時管理人或者采取訴訟保全措施,發出尋找失蹤人的公告,公告期間為半年。公告期間屆滿,人民法院根據被宣告失蹤人失蹤的事實是否得到確認,作出宣告失蹤的判決或者終結審理的裁定。如果判決宣告為失蹤人,應當同時指定失蹤人的財產代管人。
綜上所述,多個債權人起訴同一債務人時,有簡單也有復雜的處理辦法。很多情況下該債務人都會因為負債累累而躲起來,這個時候多個債權人也不要慌張,同樣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為了保證多個債權人的債權得到實現,聘請專業律師代理,可以化繁為簡幫助及時解決問題。
債務人負有多個債務,只有一個債權人起訴,其他債權人權益如何保障。 如果債權人以生效判決獲得債務人財產,
如果債務人不愿意還錢,其他債權人也要通過重新起訴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我國對民事案件實行“不告不理”,如果債權人自己不主張自己的權利,法院肯定是不會管這個事情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三條規定:“當事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處分自己的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