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民間借貸應該如何區分

導讀: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與民間借貸的區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因具有一些民間借貸的特征,不少受害人在自身權益遭到侵害后也誤以為是民事糾紛,不知道向警方報案。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向社會不特定公眾吸收資金,出具憑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行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與民間借貸的區別在于,后者屬于互助性質的行為,通常屬于私人之間的單獨交往,或是特定的個人和單位。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人往往以高出銀行利息4倍的高息為誘餌,吸收公眾存款。那么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民間借貸應該如何區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與民間借貸的區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因具有一些民間借貸的特征,不少受害人在自身權益遭到侵害后也誤以為是民事糾紛,不知道向警方報案。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向社會不特定公眾吸收資金,出具憑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行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與民間借貸的區別在于,后者屬于互助性質的行為,通常屬于私人之間的單獨交往,或是特定的個人和單位。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人往往以高出銀行利息4倍的高息為誘餌,吸收公眾存款。關于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民間借貸應該如何區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與民間借貸的區分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因具有一些民間借貸的特征,不少受害人在自身權益遭到侵害后也誤以為是民事糾紛,不知道向警方報案。其實,區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民間借貸的關鍵在于行為人是否向“不特定公眾”借款。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向社會不特定公眾吸收資金,出具憑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行為。該行為因擾亂國家金融秩序,有嚴重社會危害性,故屬于犯罪。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與民間借貸的區別在于,后者屬于互助性質的行為,通常屬于私人之間的單獨交往,或是特定的個人和單位。
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是面向社會不特定的人,發出準備吸收資金的要約邀請,任何人只要依據這一要約邀請向行為人發出提供資金的要約,行為人均會與其建立借貸關系的行為。
在這種情況下,無論提供資金的人是否與行為人相識,都可被認定為“社會不特定公眾”。此外,界定是否為合法民間借貸的一個標準為,利息最多只能為銀行利息的4倍,超出就不被法律保護。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人往往以高出銀行利息4倍的高息為誘餌,吸收公眾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