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機構如何變更或終止

導讀:
準予終止的,支付機構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批復完成終止工作,交回《支付業務許可證》。那么第三方支付機構如何變更或終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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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付機構變更下列事項之一的,應當在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前報中國人民銀行同意:
(一)變更公司名稱、注冊資本或組織形式;
(二)變更主要出資人;
(三)合并或分立;
(四)調整業務類型或改變業務覆蓋范圍。
二、支付機構申請終止支付業務的,應當向所在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書面申請,載明公司名稱、支付業務開展情況、擬終止支付業務及終止原因等;
(二)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三)《支付業務許可證》復印件;
(四)客戶合法權益保障方案;
(五)支付業務信息處理方案。
準予終止的,支付機構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批復完成終止工作,交回《支付業務許可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