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義勇為是無因管理嗎

導讀:
見義勇為與無因管理的聯(lián)系與區(qū)別無因管理是指沒有法定的或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管理或服務的行為。見義勇為的行為都符合無因管理的要件,但是不能把所有的無因管理行為都認為是見義勇為行為。雖然無因管理可以包含見義勇為,但是將見義勇為僅僅等同于無因管理是不妥當的。見義勇為作為無因管理中的一個特殊情形,特殊在“勇”上,即情況的急迫性和相當的危險性。沒有法定或約定義務是無因管理成立的重要條件。那么見義勇為是無因管理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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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義勇為是無因管理嗎
一般情況下,見義勇為與無因管理兩者的含義大體相似,不過不能把見義勇為簡單地歸為無因管理,因為無因管理和見義勇為畢竟是兩個概念,見義勇為與無因管理既有聯(lián)系也有區(qū)別。
見義勇為與無因管理的聯(lián)系與區(qū)別
無因管理是指沒有法定的或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管理或服務的行為。見義勇為的行為都符合無因管理的要件,但是不能把所有的無因管理行為都認為是見義勇為行為。
雖然無因管理可以包含見義勇為,但是將見義勇為僅僅等同于無因管理是不妥當的。見義勇為作為無因管理中的一個特殊情形,特殊在“勇”上,即情況的急迫性和相當的危險性。
無因管理的構成要件
無因管理的構成要件有三,即為他人管理事務,有為他人謀利益的意思,沒有法定或約定義務。
1、為他人管理事務。管理他人事務,就是為他人進行管理或者服務。這是成立無因管理的首要條件。但下列事項不能成為無因管理的對象:違法事項;不能發(fā)生債的關系的事項,如純粹宗教的、道德的和屬公益性質的事項;依照法律規(guī)定必須經本人授權才能辦理的事項;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的事項,如結婚登記;不作為事項等。
2、有為他人謀利益的意思。
3、沒有法定或約定義務。無因管理中所謂“無因”,就是指“沒有法定或約定義務”。沒有法定或約定義務是無因管理成立的重要條件。因此在下列情況下就不能發(fā)生無因管理:管理人負有法定義務;管理人負有約定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