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因管理是有權占有嗎

導讀:
無因管理是指當事人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管理或者服務的法律事實。所以,無因管理的主觀狀態不僅與惡意占有根本對立,與善意占有人的主觀狀態也大相徑庭。無因管理的法律特征1、無因管理的主體包括管理人與本人,區別于其他一般民事主體。一般民事主體必須具有一定的民事行為能力,而無因管理的主體則無此限制,只要能從事一定的事實行為即可。管理人對于本人依法負有義務時也不能成立無因管理。這是無因管理的最基本特征。那么無因管理是有權占有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無因管理是指當事人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管理或者服務的法律事實。所以,無因管理的主觀狀態不僅與惡意占有根本對立,與善意占有人的主觀狀態也大相徑庭。無因管理的法律特征1、無因管理的主體包括管理人與本人,區別于其他一般民事主體。一般民事主體必須具有一定的民事行為能力,而無因管理的主體則無此限制,只要能從事一定的事實行為即可。管理人對于本人依法負有義務時也不能成立無因管理。這是無因管理的最基本特征。關于無因管理是有權占有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無因管理是有權占有嗎
是有權占有。占有分為有權占有和無權占有,無權占有分為善意占有和惡意占有。無因管理是指當事人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管理或者服務的法律事實。所以,無因管理的主觀狀態不僅與惡意占有根本對立,與善意占有人的主觀狀態也大相徑庭。
有權占有
有權占有,是指有法律上或者原因的占有,如保管人,承租人,質權人對標的物的占有。有權占有,主要是指給基于合同等債的關系而產生的占有。如:根據保管合同,保管人對寄存物的占有。有權占有,是指有本權的占有,例如基于租賃關系和留置權而產生的占有即為有權占有。
無因管理的法律特征
1、無因管理的主體包括管理人與本人,區別于其他一般民事主體。一般民事主體必須具有一定的民事行為能力,而無因管理的主體則無此限制,只要能從事一定的事實行為即可。2、無因管理是一種事實行為。無因管理為一種法律事實,是產生無因管理之債的法律上的原因,基于無因管理產生的無因管理之債是法定之債,此債的關系的內容是由法律直接規定,而非當事人約定的。3、管理人沒有法定義務或約定義務。在無因管理中,管理人對于本人須無法律上的義務,既沒有法定的義務,也沒有約定的義務。管理人依約對于本人負有義務時不能成立無因管理。管理人對于本人依法負有義務時也不能成立無因管理。這是無因管理的最基本特征。4、管理人為他人管理事務。管理人在進行管理時,其管理的對象是他人的事務,目的是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損失。5、補償性。管理人對本人的請求權僅限于必要的管理費用支出的補償,而沒有報酬請求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