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得利的標的物

導讀:
作為不當得利成立的要件,返還標的本應只包含原有利益,但是基于原有利益取得的用益利益,因不當得利的權利行使而取得的利益,以及原物的代償利益,作為原有利益的孳息或代位物也應當包含在內。也就是說,不當得利的返還標的是以原物的價額為表現形式的,而不能表現為轉讓所得價金。法律規定《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條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那么不當得利的標的物。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作為不當得利成立的要件,返還標的本應只包含原有利益,但是基于原有利益取得的用益利益,因不當得利的權利行使而取得的利益,以及原物的代償利益,作為原有利益的孳息或代位物也應當包含在內。也就是說,不當得利的返還標的是以原物的價額為表現形式的,而不能表現為轉讓所得價金。法律規定《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條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關于不當得利的標的物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不當得利的標的物是什么
不當得利的標的物確的講應當是“原有利益”俗稱“原物”,“原物”包括受益人取得的動產、不動產、知識產權、物權、債權、證券權利等一切財產權利或利益。
作為不當得利成立的要件,返還標的本應只包含原有利益,但是基于原有利益取得的用益利益,因不當得利的權利行使而取得的利益,以及原物的代償利益,作為原有利益的孳息或代位物也應當包含在內。
正是因為返還標的是以原有利益為原則的,因此受益人因為法律行為讓與原物而取得的對價利益不是不當得利的返還標的,只能構成不當得利返還的另一種形式:償還原物的價額。也就是說,不當得利的返還標的是以原物的價額為表現形式的,而不能表現為轉讓所得價金。價額和價金雖然差之毫厘,簡單的替代卻會謬以千里。最根本的區別是價額具有客觀性,它的計算是以轉讓出賣物之日客觀上的市場價格為計算標準的,而價金具有主觀性,實際是多少取決于當事人的協商。
也正是因為返還標的以原有利益為原則,在原有利益因其性質或其他原因不能返還的,受益人應當返還相當于該利益的價額。德國民法典818條第2款規定:“所取得的收益因其性質不能返還或受益人因其他原因返還不能的,受益人應當償還其價值。”通常而言,因借貸消費,勞務,債務免除等而受有的利益在性質上是不能返還的,而原有利益在遺失、被盜、毀損滅失、以及被轉讓等情形之下,原有利益在返還上也是難以實現的。因此在這些情形之下,返還的標的實際是原有利益的轉化物,即其客觀的價值,通常表現為價額。具體體現為:
(1)原物的使用收益利益,應以受益人使用原物節省的費用相當的價額為基礎,算定償還價額。
(2)勞務給付利益的價額,應當以提供勞務的相當報酬計算償還的價額。
(3)原物因加工附合而不能返還的,應當以受領人因為添附增加的利益為準計算返還的價額。
(4)原物遺失、被盜、毀損滅失的,因原物已經不存在,因此,應當以原物在權利人請求時的市場價額為償還的價額。關于轉讓的情形已如上所述依據轉讓之日的市場價額為返還的價額。
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條【不當得利定義】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