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和標的物有什么區別

導讀:
給付之訴,訴訟標的是原告提出的實體權利請求,包括當事人之間的民事法律關系和原告向被告提出的實體請求,(3)訴訟標的還是法院判定當事人是否重復起訴的根據,最后,訴訟標的還是法院判定當事人是否重復起訴的根據,訴訟標的是雙方當事人之間爭議的法律關系,是就爭議總體而言的,訴訟標的與標的物有什么區別,訴訟標的與標的物有什么區別。
標的指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之間存在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如貨物交付、勞務交付、工程項目交付等。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條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備條款。
標的的種類總體上包括財產和行為,其中財產又包括物和財產權利,具體表現為動產、不動產、債權、物權等;行為又包括作為、不作為等。民事訴訟中的標的是指引起糾紛發生的原因,也有可能是待處理的糾紛本身,任何公民或者是單位,在起訴時提交的民事訴狀之中,是一定需要包含訴訟標的的,若是標的不明確,訴訟請求是有可能會被法院駁回的。
標的物:指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指向的對象。商業買賣合同中的特定名詞,標的物指買賣合同中所指的物體或商品。舉例說明,在房屋租賃中,標的是房屋租賃關系,而標的物是所租賃的房屋。標的和標的物并不是永遠共存的,一個合同必須有標的,而不一定有標的物。在提供勞務的合同中,標的是當事人之間的勞務關系。而在勞務合同中,就沒有標的物。
民事訴訟中的標的指什么?
1、訟標的是民事訴訟中,當事人之間所爭執的需要通過審判機關的審判活動予以解決的民事、經濟法律關系,亦即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每個訴訟都有特定的標的,一般由原告的訴訟請求決定。訴的標的使訴特定化,以區別不同種類的訴。給付之訴,訴訟標的是原告提出的實體權利請求,包括當事人之間的民事法律關系和原告向被告提出的實體請求。
2、訴訟標的的核心地位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當事人的攻擊和防御都圍繞著訴訟標的進行;
(2)法院的判決是對訴訟標的的最終處理;
(3)訴訟標的還是法院判定當事人是否重復起訴的根據。
如果前訴的訴訟標的與后訴的訴訟標的相同,則當事人不得就該訴訟標的向法院再行起訴。
訴訟標的與標的物有什么區別?
訴訟標的與標的物的區別主要體現在是否涉及到了民事糾紛,訴訟標的主要是民事案件之中當事人之間存在糾紛的物,而標的物可主要是在簽署民事合同時約定的各方需要履行的義務。若僅針對于訴訟案件而言,訴訟標的是根據標的物來確定的。
訴訟標的與標的物有什么區別?
1、本質不同
標的物是當事人通過人民法院向對方當事人所主張的具體權利;訴訟標的是雙方當事人之間爭議的法律關系,是就爭議總體而言的。
訴訟標的的核心地位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當事人的攻擊和防御都圍繞著訴訟標的進行;其次,法院的判決是對訴訟標的的最終處理。最后,訴訟標的還是法院判定當事人是否重復起訴的根據。如果前訴的訴訟標的與后訴的訴訟標的相同,則當事人不得就該訴訟標的向法院再行起訴。
2、決定關系不同
法律關系(訴訟標的)決定訴訟請求,當事人是基于實體法律關系提出的訴訟請求。原告只有在法律關系中享有權利,其提出的請求才能實現。
3、具體程度不同
標的物是當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具體的權益請求。訴訟請求必須要具體,訴訟標的不可能具體。訴訟標的是直接的實體法上的權利或者法律關系關系的主張或者聲明;訴訟請求是結合具體的案件對這種主張或者聲明的具體化。
訴訟標的物與訴訟標的額的區別
1、本質不同
訴訟標的物:當事人爭議的實體法律關系所指向的對象,如汽車。
訴訟標的額:雙方當事人爭執的金錢數額。例如一方請求另一方給付的具體金額,房屋、車輛、船舶土地等動產或不動產起訴時的價值,有價證券的收盤價、市場價等。
2、針對對象不同
訴訟標的物針對的是具體的物體或商品,而訴訟標的額針對的具體金額。
3、數量不同
訴訟標的物在案件中可以由多個;而訴訟標的額只有一個,且訴訟標的額應以其具體的訴訟請求數額進行確定,并以此確定級別管轄法院。
民事糾紛案件之中,可能并沒有標的物,但是必須要明確訴訟標的,否則法院由于不能計算需要支付的訴訟費等原因,并不會受理標的不清晰的糾紛案件。法院會根據案件原告提交上來的證據,鎖定訴訟標的,再查看訴狀,訴訟標的一致之后會決定審理該案件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