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所產生的外債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還是補充清償責任

導讀:
個體工商戶所產生的外債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還是補充清償責任應當承當連帶責任。什么是連帶責任所謂連帶責任,是指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當事人對其共同債務全部承擔或部分承擔,并能因此引起其內部債務關系的一種民事責任。傳統民法并無并行的連帶責任概念。該概念頗具中國特色,大概是指與補充性連帶責任相對立的連帶責任形態。并行的連帶責任的各債務人之間不分主次,對整個債務無條件地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向任一債務人主張清償全部債務。那么個體工商戶所產生的外債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還是補充清償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個體工商戶所產生的外債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還是補充清償責任應當承當連帶責任。什么是連帶責任所謂連帶責任,是指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當事人對其共同債務全部承擔或部分承擔,并能因此引起其內部債務關系的一種民事責任。傳統民法并無并行的連帶責任概念。該概念頗具中國特色,大概是指與補充性連帶責任相對立的連帶責任形態。并行的連帶責任的各債務人之間不分主次,對整個債務無條件地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向任一債務人主張清償全部債務。關于個體工商戶所產生的外債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還是補充清償責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個體工商戶所產生的外債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還是補充清償責任
應當承當連帶責任。
《民法典》
第五十六條【債務承擔規則】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無法區分的,以家庭財產承擔。
農村承包經營戶的債務,以從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的農戶財產承擔;事實上由農戶部分成員經營的,以該部分成員的財產承擔。
什么是連帶責任
所謂連帶責任,是指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當事人對其共同債務全部承擔或部分承擔,并能因此引起其內部債務關系的一種民事責任。當責任人為多人時,每個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責任,各責任人相互間有連帶關系。
它屬于共同責任中的一種。傳統民法并無并行的連帶責任概念。該概念頗具中國特色,大概是指與補充性連帶責任相對立的連帶責任形態。連帶責任確定后,依債務人承擔責任的先后順序不同,可將連帶責任劃分為并行的連帶責任與補充的連帶責任。并行的連帶責任的各債務人之間不分主次,對整個債務無條件地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向任一債務人主張清償全部債務。補充連帶責任須以連帶責任中的主債務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為前提,從債務人只在第二次序上承擔補充性的連帶責任,例如,保證人的保證責任、合伙人與合伙企業的對外債務、負有安全保障義務的經營者對受第三人侵害的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