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法清算的股東要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嗎

導讀:
公司清算是指在公司面臨終止的情況下,負有清算義務的主體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程序對公司的資產、負債、股東權益等公司的狀況作全面的清理和處置,使得公司與其它社會主體之間產生的權利和義務歸于消滅,從而為公司的終止提供合理依據的行為。公司清算法律制度的直接目的是對即將終止的公司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而最終目標和價值則在于法律通過清算程序實現對公司債權人利益、公司股東權益和社會經濟秩序的全面有效的保護。而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公司未經清算即注銷,股東將對公司注銷前所欠債務承擔清償責任。在無證據證明公司財產狀況的情況下,應當向債權人承擔清償責任。那么未依法清算的股東要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公司清算是指在公司面臨終止的情況下,負有清算義務的主體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程序對公司的資產、負債、股東權益等公司的狀況作全面的清理和處置,使得公司與其它社會主體之間產生的權利和義務歸于消滅,從而為公司的終止提供合理依據的行為。公司清算法律制度的直接目的是對即將終止的公司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而最終目標和價值則在于法律通過清算程序實現對公司債權人利益、公司股東權益和社會經濟秩序的全面有效的保護。而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公司未經清算即注銷,股東將對公司注銷前所欠債務承擔清償責任。在無證據證明公司財產狀況的情況下,應當向債權人承擔清償責任。關于未依法清算的股東要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未依法清算的股東要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嗎
股東為逃避債務,在未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情況下,惡意注銷,處理公司財產,不僅未盡清算義務,而且占有公司財產,侵犯了債權人的合法利益,應當承擔責任。在無證據證明公司財產狀況的情況下,應當向債權人承擔清償責任。
公司清算是指在公司面臨終止的情況下,負有清算義務的主體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程序對公司的資產、負債、股東權益等公司的狀況作全面的清理和處置,使得公司與其它社會主體之間產生的權利和義務歸于消滅,從而為公司的終止提供合理依據的行為。公司清算法律制度的直接目的是對即將終止的公司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而最終目標和價值則在于法律通過清算程序實現對公司債權人利益、公司股東權益和社會經濟秩序的全面有效的保護。我國《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釋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對公司清算制度作了進一步的修改和完善,規定公司有未清算、逾期清算、拖延清算、違法清算以及未依法清算等情形的,債權人有權要求有限公司股東、股份公司董事和控股股東、公司實際控制人以及清算組成員等承擔賠償責任、清償責任或者其他民事責任。
“重公司設立、輕公司消亡”是我國公司法立法和執法層面上長期為人詬病并屢屢無法徹底化解的現象。公司在“經營不善”或“名存實亡”后經常關門大吉、一走了之,公司登記機關往往只能以公司未參加年檢為名將其吊銷營業執照,而通過正常的法律程序履行注銷手續的公司可謂“鳳毛麟角”。而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公司未經清算即注銷,股東將對公司注銷前所欠債務承擔清償責任。股東為逃避債務,在未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情況下,惡意注銷,處理公司財產,不僅未盡清算義務,而且占有公司財產,侵犯了債權人的合法利益,應當承擔責任。在無證據證明公司財產狀況的情況下,應當向債權人承擔清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