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財產是否要對尚未收回的債權進行分配

導讀:
合伙財產是否要對尚未收回的債權進行分配未收回債權是合伙人的共同債權,清算時可以作為合伙財產進行分配。債權作為債權人所期待的利益,也是一種重要的財產權。合伙財產應當包括合伙時投入的財產和合伙期間積累的財產,以及合伙期間的債權。三合伙人清算時,將未收回工程款打一定折扣后分配給胡某,且已明確約定未收回的工程款由胡某追收并承擔責任,故該結算協議書的性質為對合伙財產的處理,而不是合伙人內部事務的分工。從雙方當事人的約定來看,雙方所簽訂的《結算協議書》,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應為有效協議。那么合伙財產是否要對尚未收回的債權進行分配。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伙財產是否要對尚未收回的債權進行分配未收回債權是合伙人的共同債權,清算時可以作為合伙財產進行分配。債權作為債權人所期待的利益,也是一種重要的財產權。合伙財產應當包括合伙時投入的財產和合伙期間積累的財產,以及合伙期間的債權。三合伙人清算時,將未收回工程款打一定折扣后分配給胡某,且已明確約定未收回的工程款由胡某追收并承擔責任,故該結算協議書的性質為對合伙財產的處理,而不是合伙人內部事務的分工。從雙方當事人的約定來看,雙方所簽訂的《結算協議書》,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應為有效協議。關于合伙財產是否要對尚未收回的債權進行分配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伙財產是否要對尚未收回的債權進行分配
未收回債權是合伙人的共同債權,清算時可以作為合伙財產進行分配。
1.清算時合伙財產的范圍。債權作為債權人所期待的利益,也是一種重要的財產權。合伙財產應當包括合伙時投入的財產和合伙期間積累的財產,以及合伙期間的債權。合伙清算時的財產包括物權、債權及其他財產性利益。因此,未收回債權屬于清算時的合伙財產。
2.合伙人可約定未收回債權的分配。合伙人可以對盈余分配、債務承擔進行約定。合伙終止時,對合伙財產的處理,有書面協議的,按協議處理。合伙人的內部約定只影響合伙人之間財產權利的分配,不影響合伙人對第三人的共同連帶責任。
3.涉案結算協議書的法律性質。三合伙人清算時,將未收回工程款打一定折扣后分配給胡某,且已明確約定未收回的工程款由胡某追收并承擔責任,故該結算協議書的性質為對合伙財產的處理,而不是合伙人內部事務的分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