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兒能否獲得交通事故撫養費賠償?

導讀:
事故發生后,陳某家屬訴至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賠償各項損失,其中包括陳某女友腹中胎兒的撫養費。由此可知,上述法律法規為胎兒規定了“預留權”,這體現了我國保護胎兒權利的立法精神。為此,應保留賠償撫養費。胎兒撫養費的“預留權”體現了我國民法的“公平原則”和“有損害即有救濟”的裁判原則,應將胎兒列入被撫養人范圍之內。第二種意見認為,吳某腹中的胎兒在交通事故發生時尚未出生,不應賠償撫養費。實踐中亦有法院判決胎兒撫養費,由被告先行賠付,賠償款暫由法院保管,待胎兒出生后為活體,由胎兒母親領回賠款。那么胎兒能否獲得交通事故撫養費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事故發生后,陳某家屬訴至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賠償各項損失,其中包括陳某女友腹中胎兒的撫養費。由此可知,上述法律法規為胎兒規定了“預留權”,這體現了我國保護胎兒權利的立法精神。為此,應保留賠償撫養費。胎兒撫養費的“預留權”體現了我國民法的“公平原則”和“有損害即有救濟”的裁判原則,應將胎兒列入被撫養人范圍之內。第二種意見認為,吳某腹中的胎兒在交通事故發生時尚未出生,不應賠償撫養費。實踐中亦有法院判決胎兒撫養費,由被告先行賠付,賠償款暫由法院保管,待胎兒出生后為活體,由胎兒母親領回賠款。關于胎兒能否獲得交通事故撫養費賠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胎兒能否獲得交通事故撫養費賠償?
我國對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采用的是出生說,即公民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所以,胎兒在未出生前尚不具有權利能力。為此,對于尚未出生的胎兒不應賠償未來的撫養費。
【案情】
陳某駕駛摩托車與王某駕駛小車發生碰撞,造成陳某當場死亡,雙方負事等責任。事故發生后,陳某家屬訴至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賠償各項損失,其中包括陳某女友腹中胎兒的撫養費。
【評析】
對胎兒能否獲得撫養費的賠償產生實踐中有兩種分歧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根據人格權延伸保護理論,胎兒還沒有出生之前,其享有一種潛在的民事權利。
我國繼承法第二十八條規定:“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范圍規定》第二條第二款規定:“本規定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遺腹子女。”由此可知,上述法律法規為胎兒規定了“預留權”,這體現了我國保護胎兒權利的立法精神。胎兒在未出生之前,其享有一種潛在的民事權利。為此,應保留賠償撫養費。胎兒撫養費的“預留權”體現了我國民法的“公平原則”和“有損害即有救濟”的裁判原則,應將胎兒列入被撫養人范圍之內。
此外,我國《婚姻法》第25條1款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侵害和歧視。”
第二種意見認為,吳某腹中的胎兒在交通事故發生時尚未出生,不應賠償撫養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