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雙方簽訂的交通事故賠償協議可以變更和撤銷嗎

導讀:
當事人雙方簽訂的交通事故賠償協議可以變更和撤銷嗎1、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第一百四十九條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第五百四十四條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那么當事人雙方簽訂的交通事故賠償協議可以變更和撤銷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當事人雙方簽訂的交通事故賠償協議可以變更和撤銷嗎1、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第一百四十九條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第五百四十四條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關于當事人雙方簽訂的交通事故賠償協議可以變更和撤銷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當事人雙方簽訂的交通事故賠償協議可以變更和撤銷嗎
1、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2、基于重大誤解、以欺詐手段、以脅迫手段、顯失公平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可以撤銷。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條【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八條【以欺詐手段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受第三人欺詐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條【以脅迫手段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一條【顯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一方利用對方處于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五百四十三條【協議變更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條【變更不明確推定為未變更】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