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協議的效力認定

導讀:
交通事故賠償協議的效力認定原則上說只要當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經過平等協商自愿達成賠償協議并且該協議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損害公共利益的該賠償協議應該就是有效的。相關法律依據1、合同法第條有下列情形之的合同無效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那么交通事故賠償協議的效力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賠償協議的效力認定原則上說只要當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經過平等協商自愿達成賠償協議并且該協議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損害公共利益的該賠償協議應該就是有效的。相關法律依據1、合同法第條有下列情形之的合同無效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關于交通事故賠償協議的效力認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賠償協議的效力認定
原則上說只要當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經過平等協商自愿達成賠償協議并且該協議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損害公共利益的該賠償協議應該就是有效的。
相關法律依據
1、合同法第條
有下列情形之的合同無效
(1)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2、合同法第條
下列合同當事人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2)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