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調解協議的效力是怎樣

導讀:
發生交通事故后,調解往往成為交警處理交通事故的首要選擇。調解應當以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則進行,調解結束應當制作調解協議書并且由雙方當事人及調解人簽字確認。調解協議書具備一定的法律強制執行,但如果受害者一方因為過于認定調解書能給其多大的法律效力,而對方卻怠于執行,這樣會延誤調解的預期目的,有損受害者一方的權益,因為現實情況是,當賠償義務人不履行時,權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雖然調解書具備合法有效合同的功能。那么交通事故調解協議的效力是怎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發生交通事故后,調解往往成為交警處理交通事故的首要選擇。調解應當以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則進行,調解結束應當制作調解協議書并且由雙方當事人及調解人簽字確認。調解協議書具備一定的法律強制執行,但如果受害者一方因為過于認定調解書能給其多大的法律效力,而對方卻怠于執行,這樣會延誤調解的預期目的,有損受害者一方的權益,因為現實情況是,當賠償義務人不履行時,權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雖然調解書具備合法有效合同的功能。關于交通事故調解協議的效力是怎樣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發生交通事故后,調解往往成為交警處理交通事故的首要選擇。因為調解既省時又省力,而且執行快。調解應當以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則進行,調解結束應當制作調解協議書并且由雙方當事人及調解人簽字確認。那么交通事故調解協議的效力是怎樣的呢?下面小編將為大家整理相關內容。
按照規定,損害賠償的調解申請時間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之日起十日內,調解期限是10天針對不同的事故情形,損害賠償調解的起算時間點有所不同,(1)交通事故致人傷殘的,調解時間從治療終結或定殘之日起開始;(2)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調解時間從規定辦理的喪葬事宜借宿之日起開始;(3)僅造成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調解時間從確定損失之日起計算。
調解協議書具備一定的法律強制執行,但如果受害者一方因為過于認定調解書能給其多大的法律效力,而對方卻怠于執行,這樣會延誤調解的預期目的,有損受害者一方的權益,因為現實情況是,當賠償義務人不履行時,權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雖然調解書具備合法有效合同的功能。
如果需要通過第三者進行直接支付,受害人一方需得到第三者的承認,第三方應在調解協議書上簽字。否則,將面臨無處索求卻也無可奈何的局面。
交通事故調解中存在一些不穩定的因素,在調解中當事人需認真考慮對方的要求要結合自身的經濟條件。調解其實比訴訟更加便捷簡易,但是調解協議一定要經雙方及調解人簽字確認,以免造成麻煩。以上就是小編對交通事故調解協議的效力是怎樣這個問題的整理,謝謝閱讀。




